19日,一辆警车撞了人之后,司机却先要求被撞者赔车,还威胁被撞者去医院得自己掏医药费。(见3月21日《现代快报》)
又是警察的恶行被媒体曝光,只是我再也激动不起来了,因为以一身警服欺压百姓的事情实在不胜枚举,我们早已见怪不怪。都说眼睛容不得沙子,可活生生的现实告诉我们,某些所谓的人民警察拿着国家的俸禄,干的却是伤天害理的事情,警察应有的形象、党和政府形象被丑化了,尽管相关主管部门加大了督察力度,怎奈警风日下,且违法违纪呈前赴后继之势,老百姓深受其害,苦不堪言。
话题自然又转到发生在郑州的警车撞人上,因为意外事故随时随地都会发生,所以我们不能苛求警车不会撞人,但警车撞人后应该怎么办,这不应该是个问题。有困难还可以找警察呢,何况是警车肇事。让我们愤怒的是,明明是警察横冲直撞,把行人撞伤了,却强词夺理,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是什么警察,这是什么世道?难道警察就有这个特权,就可以不顾百姓死活?庄严的国徽戴在头上,难道是摆设,难道是个人炫耀的资本?
将警察与土匪、强盗划等号,的确是迫不得已,瞧瞧事故经过吧,我们由不得不信。只因为开着警车、穿着警服,于是谁也不放在眼里,其实即便你执行公务,也该拉响警笛、打开警灯呀,不知是警察开车时疏忽了,还是压根就懒得开启。再说现场事故的处理吧,同样令人费解,既然民警承认是法院的车撞了人,为何不秉公办事,该送医的送医,该究责的究责。然而,我们再一次绝望了,肇事警察若无其事一般,竟然无理还不饶人,不去设法医治伤者,相反还要被撞者赔车。更可气的是,处理事故的警察不仅偏袒“自己人”,而且还大言不惭地声称“不便透露”。警察撞人有事说事,有理说理,不便透露显然是见不得人,怕见阳光。
现实生活中,警察扰民害民岂止郑州一地,只听说警匪一家,看来不尽如此,我们还能什么呢,沉默就是无声的抗议。(李忠卿)
新闻链接;http://kuaibao.xinhuanet.com/html/2008-03/21/content_608989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