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原北京市海淀区区长周良洛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周良洛的妻子鲁小丹作为本案共犯一同出庭受审。(
3月20日《北京晚报》)
据检方指控,1998年至2006年,周良洛在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委宣传部长、朝阳区副区长、海淀区区长期间,涉嫌收受贿赂款美元近93万、人民币900余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1670余万元。周良洛妻子鲁小丹涉嫌受贿800多万元,因周良洛夫妇受贿金额中大部分重叠,所以检方未作分案处理,夫妻俩同庭受审。
掩案沉思,不由让我想起了“夫贵妻荣”这句老话。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对贪官及其家人来说,因贪官掌了权、有了位,便往往“夫贵妻荣”。但众多“落马”贪官的案例也充分表明,“夫贵妻荣”注定只能是一场悲剧。原铁道部建设司副司长严健薛兰英夫妇、原湖南省郴州市市委书记李大伦陈立华夫妇、湖南省郴州市委宣传部原部长樊甲生盘丽艺夫妇、原江西省上饶市委书记王兴豹文献兰夫妇等同庭受审,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最典型的例证。
我想,对此道理和事实,曾担任过北京市朝阳区委宣传部长、朝阳区副区长、海淀区区长的周良洛不可能不知,更不可能不懂。因为身为领导干部,用时下流行的说法就是“受党教育多年”,自己都经常上台,口若悬河为下属讲党课、作廉政报告,能不知道自己受贿一百六十多万,是腐败,是犯罪吗?能不知道我们党与腐败分子是“水火不相容”吗?那么,他为什么要作茧自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还不是以权谋私,“贪欲”惹的祸。
所以,我认为,周良洛“夫妇同庭受审”,再次直白地告诉人们,正人先正己,廉政亦廉家,权力绝不是“夫贵妻荣”的资本。
因此,“夫妻同庭受审”的出现,再次警示了家庭对于反腐败的重要意义。古人讲:“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修身、齐家之于治国、平天下关系重大。我们的共产党人肩负着历史重任,修身齐家更应该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必备素质。试想,倘若一个领导干部连自己都管不住,连一个家都治不好,何以“正人”?又何以当好官,从好政?所以,把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家庭建成一个安全、宁静、美好的生活港湾,不仅仅是反腐败职能部门宣传教育的责任,更需要每一个家庭成员从自身的修养和相互监督、提醒做起。一个清廉的领导干部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家庭观念,身怀国家集体的利益,心存人民群众疾苦,这样才能在家庭中严格要求妻子儿女,管好身边的人。反之,把家庭的幸福建立在腐败的的基础上,步入一条腐败“家庭化”的不归路,既误国殃民,又祸害家庭,岂不悲也!(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