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开工兴建、2000年9月底交付使用的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幢22层大楼,在使用7年后,将被炸为废墟。原因是这块区划在2003年被重新规划为商业用地。(3月17日新华网)
也就是说,这座耗资几千万、历时三载多建起的颇为壮观和颇为现代化的楼宇,在它诞生三年后,就被判处了“死刑”,逃脱不了被炸毁的命运。不要说用战略的眼光来规划一座城市,就是“鼠目寸光”,也不至于“朝令夕改”。在“楼该不该炸”的表象之下,掩盖着一个触目惊心的问题:城市规划何以屡屡沦为“图纸鬼话”?
近年来,大江南北掀起了一股炸楼风,被爆破的楼房从普通民房到豪华酒店、从学校堂舍到机关行政办公楼,从平房到几十层的大厦,从几十年的破旧老房到现在仅仅才用了几年的新楼,在人们的惋惜声中几分钟甚至几秒种就被夷为平地,化为瓦砾。和无锡医院大楼命运相同的是,2007年1月6日,坐落在西子湖畔的22层、67米高、设计寿命为100年的浙江大学湖滨校区3号楼,在仅仅走过它生命历程13年的时候,被爆破拆除;2007年1月7日,曾经被作为海滨城市青岛标志性建筑之一的24层大楼铁道大厦,在爆破声中轰然倒下……
1990年我国就颁行了《城市规划法》,对城市规划的严肃性、约束性和规范性,都作了法律层面的严格规定。尤其是对城市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和稳定性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保证城市规划的连续性,不因为领导人的好恶而更改,不因为领导人的更迭而变化。然而,现实语境却是,神圣而庄重的城市规划,在某些领导人眼里成了可以肆意揉捏的面团,只要一时性起,想长了就拽拽,想团了就搓搓。民间讥讽规划等于“鬼话”,城市规划的稳定性和法定性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执行。
如果把各地炸楼时机和当地领导人的变动情况对比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一个奇特现象,那就是“领导一换,规划重来”。一任领导有一任领导的执政思路、领导策略和操作方式,主张一变,免不了“推到重来”。很多建筑的拆除,并不是因为它本身存在“寿命”等客观原因,有的是后任重新定位了区划功能,有的只是某些官员为了脸面更加光彩,有的是因为官员觉得其影响了城市的光辉形象,更有的是后任为了自己的政绩推倒前任的一切所为。这些官员坚信“一张白纸能画更新更美的图画”,热衷于重打锣鼓另开张。对创造政绩的强烈冲动,使得现行的规划法律的约束性显得苍白无力。
如果不能够保证《城市规划法》得到刚性执行,规划等于“鬼话”就不是笑话。应该建立严格的双向问责机制,一方面追究当初规划或决策失误者之责,另一方面也追究滥炸烂拆者之责,从源头和结果两方面确保《城市规划法》的贯彻和落实。 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