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晚,冰岛演员比约克在上海演唱会上返场演出中,演唱未经文化部审核批准的歌曲“Declare
Independence”(宣布独立)时,突然高喊“Tibet、Tibet”(西藏、西藏)。针对冰岛演员比约克在上海演出中的违规事件,发言人昨日表示,文化部将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依法进行理处(3月8日《新京报》)。
我注意到,文化部表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藏自古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包括冰岛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没有任何国家承认西藏是“独立的国家”。“对这样的艺人,中国观众是不欢迎的。我们已通过多种途径、方式表达了对这一事件的强烈不满。”比约克在上海演唱会上的恶毒言行和卑劣表演在网上曝光后,迅即引发中国广大网民的强烈不满和义愤。此事经国内外媒体报道,业已引发世界范围广泛关注和正义人士的普遍不满。在我看来,这位冰岛演员在中国开了一个利用商业演出进行政治“表演”为分裂分子张目叫嚣,向中国人民、中国政府和中国法律叫板的恶毒先例,其对中国人民产生的感情伤害和政治影响不可小觑。。
因此在我看来,有关方面当然要大张旗鼓口诛笔伐多条途径对当事演员表达不满和谴责,更须依照国际惯例和中国法律将这一个案办成一个穷追猛打不依不饶的铁案,从而对当事人产生以此为镜下不为例的警示作用,进而对跃跃欲试的后来者产生以儆效尤的吓阻效用。
我注意到,文化部新闻发言人指出,中国政府积极鼓励和支持中外文化交流活动,引进了大量国外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绝大多数外国艺术团、艺术家来华演出都能自觉遵守我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但是个别人利用商业演出进行政治“表演”,既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也违反了一个演艺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
这位演员既然构成了对中国法律法规和艺人应有职业道德的双重违反,按照“属地管辖”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世界法治国家的普适原则,理应对当事演员依法严肃处理和依德加以谴责。我想知道的是,她违反了中国什么法律法规?违反了艺人什么职业道德?如何对其进行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的?我以为,这三个问题应当通过媒体让公众知晓,也好让当事演员反躬自省心服口服。
我还认为,造成这一恶性事件发生,有关方面也咎不可辞责不可卸。文化部新闻发言人强调,对于冰岛演员比约克上海演出事件,文化部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将在今后对外国来华演出的文艺团组严格把关,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想这还不够,还应对本次事件负责事前把关和事中监管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从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管上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总之我想,既然冰岛演员在沪演出宣扬藏独已经成为媒体曝光广受瞩目的公共事件,对本案当事人的处理结果也应趁热打铁雷厉风行藉以国内外媒体向公众公布,公布速度越快越好。无论如何不能拖泥带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只有这样,恐怕才能争得和牢牢把握事件处理的主动权;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处理结果产生中国人民不可辱、中国法律不可亵、中国不是无良艺人政治冒险的天堂、冒险者必付出身败名裂的沉重代价的现实威慑。
陈庆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