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公布《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高校独立学院必须自授学士学位,此举意味着独立学院“母校光环”的减弱。(3月9日《齐鲁晚报》)
所谓“独立学院”,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和国家机构以外,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提供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作为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时间并不长“独立学院”如今已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有效填补了普通高等院校高等教育供给能力的缺口,更满足了大量学生继续学习深造的需求。
不过,“独立学院”的发展过程中,也并非毫无缺憾,更不是无懈可击。现实中,“独立学院”尽管号称“独立”,却往往并不“独立”,甚至不乏“依赖”心态和“背靠大树好乘凉”的思维方式。不少“独立学院”,无论多么的累赘别扭,还是要以某个“著名大学”的校名作为自己校名的前缀,至于学校的宣传材料中,则更是把那所“著名大学”的师资、实力作为重点内容,大加宣扬。在公众眼里,大学纷纷建分校已经让人有些乱花眯眼,“独立学院”背靠大树式的宣传,当然更令人“难辨雌雄”。一时间,“独立学院”的宣传失当,还真是导演出不少莘莘学子将“独立学院”误作“著名学府”报考的闹剧来,因此而诱发争议,招惹官司的新闻也屡见报端。
事实上,尽管并非所有的独立学院都存心以虚假宣传的方式来欺骗学生,但部分独立学院“挂羊头卖狗肉”,故意混淆视听的做法也确实存在,至于其余独立学院虽然“无心插柳”但却殊途同归的因为宣传不当而引发的误会,恐怕也不能将责任撇个一干二净。
不可否认,“独立学院”的后发劣势,以及国内教育体制下,公立高校所具备的绝对优势,都使得“独立学院”的发展难以与之形成真正的竞争,很多时候,借助公立高校名头也确属不得已而为之,但“狐假虎威”或许可以得逞一时,却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从这个意义上说,让“独立学院”真正“独立”出来,直立行走,而不是“扯虎皮壮狐威”的寄生在“著名院校”的身后,不仅有助于彻底清除上述教育乱象,更有望让“独立学院”真正获得健康成长的契机。从这一视点出发,教育部公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独立学院必须自授学士学位,减弱独立学院的“母校光环”,倒不失为一剂治本良方。事实上,只要“独立学院”能够获得更良好的发展氛围,更灵活的用人机制,只要它们的学历能够真正过硬并得到社会承认,又何必去“狐假虎威”呢?
吴江
新闻链接:http://www.dzwww.com/shandong/sdnews/200803/t20080309_32393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