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2006年胡润百富榜上成为内地首富的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今年也作为连任的全国政协委员,来到北京参加两会。昨天张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她准备向大会递交三份提案,其中一份就是建议继续完善《劳动合同法》,她认为新法提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建议修改为签订为期3—5年有期限的劳动合同(3月2日《南方都市报》)。
张茵是政协委员,其有责任有权力向全国政协会议提交提案。然而,由于委员来自和代表各行各业各个群体,其提案打上自身群体烙印代表自身群体利益不可避免应算正常。
然而在我眼里,张委员今次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很不寻常。我之所以如是谓,是因为其提案有三个背景值得注意不可罔顾。一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被官方专家民间普遍看好。新劳法设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善举一出,就受到来自广大劳动者的网络民意的普遍好评。张委员认为,新实行的《劳动合同法》提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对资方和无技术的劳动者,都是一种压力。而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则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只对劳动者有利……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劳动者把企业当成家,共同把企业搞好,形成劳资共赢面。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在做客央视时也表示,“铁饭碗”是对“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一概念的误解,因为新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样,只要出现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都是可以解除的。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只对劳动者有利,因为一个临时性的工作岗位很难想象能够建立起感情,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劳动者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共同把企业搞好,形成劳资共赢的局面。二则,新劳法甫实施不久,尚未积累可资修订完善来自实践的经验教训和充必理据。三则,新劳法施行以来,由于其触及了有些用人单位的“软肋”和“痛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面世第一天起,几乎就异口同声不绝于耳地遭受到相关用人单位的反对、发难和变向抵触规避。基于张委员的特殊身份和上述特殊背景,不能不让人怀疑其提案有为利益群体代言张目之嫌。
应当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关乎用人单位利益,更事关最广大劳动者的切身权益,理应将之再置于网络公共空间里公开充分讨论,从而用网络民意制衡消弭富豪委员提案为利益群体代言的嫌疑和影响。我注意到,在我写就此小文时,搜狐新闻中心国内新闻“2008年全国两会提案议案专集”之《政协委员富豪张茵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我来说两句”的网友已达1562人,堪称群情鼎沸,其中尽管有情绪宣泄之音,但不乏理性有据的反对之声。
我相信,由于委员来自各行各业,类似张委员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案者还会有。因此,我建议,对于事关公共得益和民众福祉权益的提案应当拿到网络上公开讨论,这不仅可以用网络民意防止委员提案以偏概全,制衡委员藉以提案为利益群体代言张目,而且可以通过各方利益的充分博弈让民生政策更加民主透明科学合理。
陈庆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