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报道:昨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召开2008年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局长会上要求年末抓各类反面典型,全市各分局、各警种都要给所有民警排名,对那些执法水平不高、纪律作风松散、各单位排名靠后的,集中办班学习,学习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执法权。长春市公安局1万余名民警,按照1%的比例来抓反面典型,也就是说,将有100名民警会进入学习班。
按照比例定反面典型,第一感觉只能是啼笑皆非!不管实际情况如何,一个劲儿地硬往既定的数字上凑,这会导致何种结果,恐怕不需要太高的智力水平就能想象。
至于再往深处想,难免要想起种种“数据”曾经带给人们多少梦魇般的记忆。譬如半个世纪前的反右运动,我们有些官员就是按比例确定坏蛋,似乎唯有如此“量化”才能显现出自己的成绩。于是在一个冷冰冰的比例下,不知出了多少冤假错案!
如今的长春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又重新祭起定比例抓落后典型的“法宝”。平心而论,其初衷肯定是好的,试图以此赶着大伙儿朝前赶,希望早一点把工作作风建设得更加让人满意一些。但是,也应当看到这种措施出台后的另一面。比如,这100个落后典型定下了,往下的问题就是这些不幸的“帽子”会戴在谁的头上?如果大家努力振作转变作风,全市警风警纪焕然一新,老百姓交口称赞,是不是还一定要凑足100个“坏蛋”?如果存在问题纠正不力,有101个被群众诟病的人员,哪一个或者说又凭什么可以“幸免入围”?大家都担心总有落在后面的。怀着这种惴惴不安的心理,工作的时候如何安下心来公正执法?这样的工作氛围又怎能谈得上很和谐?再追到本源上,这种做法,这种比例和数据,真的能成为狠抓工作作风的高招妙招吗?实在未必!
推而广之,除了“反面典型”,如今我们还能看到种种正面的比例、数字之类的“量化标准”。量化是一件好事,只是如果全都来自“拍脑袋”,那它们除了形式主义之外,实际的意义实在不算太大。实在希望我们的各级干部能从这一类简单甚至粗暴的“量化”思维中走出来,多点实事求是,少点钦定数字,这恐怕是更有意义的事情!
四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