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应该有新气象与好心情,但最近媒体相继报道的几件事却让人们感到沉重:湖北市民拍摄城管野蛮执法竟被殴打致死;辽宁西丰县警察来到中央政法委机关报,要拘传写了县委书记“负面报道”的记者;重庆市规划局将烈士陵园保护区内的土地批给一所学校建房,该局一位副局长申斥前来调查的记者:“他们说在保护区范围内就在保护区范围内?你核实清楚了再来问!”……
在这些事件的表象背后,我们能看到同一个影子在晃动——权力的霸气。
权力是什么?西方政治学家托马斯.霍布斯认为权力是“获得未来任何明显利益的当前手段”,而哲学家伯特兰.罗素表示,权力是“预期效果的产生”,《权力论》作者丹尼斯.朗认为,“权力是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这些解释虽然着眼点不同,但都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权力”的特性,即:权力是一种力量,借助这种力量可以产生某种特定的预期结果。可见,权力本是中性的工具,好坏全看为谁所用、为何而用。就拿臭名昭彰的“法西斯”来说,它原本是罗马最高权力的象征物,罗马的统治者鲁齐用它坚决捍卫了罗马的共和制。但后来“法西斯”在墨索里尼、希特勒之流的手中,却成了“专制、残暴”的代名词。
正因为权力的中性和人性的不可靠,所以权力必须要受到制约。法学家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只因为敢于记录下暴行而可能对权力的滥用造成不利,城管人员就可以草菅人命;批评了当地最高领导就要让你尝一尝牢狱之苦;我批了的事情你就无权过问更不要说干涉……在我们议论的这几件事情中,可以滥用而不受制约监督的权力无疑就是霸气的根源。
按照社会政治民主的理论,权力不但是行为主体凭借一定的政治强制手段,在有序结构中行使的支配力和控制力,还是职位、职权、责任和服务的内在统一。
沉湎于权力带来的好处的那些人,通常总是忘了权力的另一面——责任。权责一体,有多大权即需负多大责,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连几百年前的郑板桥都知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种遗忘的根本,在于他们忘了权力从何而来。在社会主义国家,官员以及执法者的权力毫无疑问是人民赋予的。我们说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就是说人民才是国家的真正主人,而官员们手中的权力,只是人民源于信任赋予你,让你去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的,对人民群众暴虐的权力本质上是对人民的背叛,不为人民服务的权力将成为人民的敌对势力。“权为己所用,情为己所系,利为己所谋”,这样的官员完全背弃了胡锦涛书记提出的“执政为民”理念,也完全背弃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这样的权力已经异化成了侵蚀社会健全肌体的政治毒瘤,与我们社会前进的方向格格不入。我们的组织和纪检部门应当采取断然措施,决不能让这样置身于人民群众对立面的的官员继续执掌权力!
新年之初这些不和谐的事件像钟声再次警醒人们:权力是一柄真正的利剑,它掌握在一心为民的人手中,在人民的监督下行使,就可以所向披靡造福大众;掌握在私欲膨胀的人手中,又缺乏受到制度保障的监督,就必定一面伤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面为行使者开掘出走向堕落和毁灭的黑色道路。但愿霸气不再成为权力的符号,但愿这些不和谐事件只是警钟的余音。 张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