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下午4时30分左右,湖北天门市竟陵镇湾坝村附近,一名男子因拒绝删除用手机拍下的城管执法人员野蛮执法过程图片,而遭到城管人员围殴,不治身亡。(
1月8日《楚天都市报》)
这个受害者不是街头摆摊的小贩,本与城管人员没有关系,只是其“路见不平”,用手机拍下了城管人员的野蛮执法过程,引起了城管人员的不满。这说明城管人员知道自己的执法行为野蛮,害怕被曝光。
这使我想起了发生在北京的商贩刺死城管人员的事件。2006年8月11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大队海淀分队副分队长李志强和同事,在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商城北侧路边执法时,扣押了在那里违法卖烤肠的崔英杰的三轮车。当执法人员将三轮车抬上执法车时,崔英杰用小刀刺穿李志强的颈部,导致李志强死亡。事后,崔英杰被判处了死缓。(2007年4月11日《北京晚报》)商贩崔英杰持刀行凶,属于暴力抗法,按说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可只被判了死缓。原因就在于当时城管人员“有错在先”,执法过程中严重违反执法程序。
现在城管人员野蛮执法的事情常见,这除了与城管人员的个人素质有关外,还与城管队伍的管理有关。由于城市管理存在难度,一些领导认为不动点粗的,无法管好城市市容,于是对城管的野蛮执法予以默许和纵容,对各类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不仅不予制止,还以变相奖励加以提倡。一些城管人员或者在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或者随意而为,致使商贩们抵触情绪极大。加上许多商贩生活艰难,一旦经营工具被没收,或者受到严厉处罚,全家人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所以,当遇到城管的野蛮执法时,往往容易情绪激动,矛盾激化。
城管人员打死人,这是偶然事件,可也是必然发生的,因为城管的野蛮执法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市民拍摄城管人员的野蛮执法过程,是在表达对野蛮执法的愤怒。就因为拍摄人不删除拍到的画面,城管人员对之进行群殴,这说明城管人员打人已经成了一种工作习惯,由此可见其在日常执法中的野蛮和粗暴。如果各地从发生在北京的商贩刺死城管人员事件中吸取了教训,加强城管执法的规范化,这起城管人员群殴拍摄者并致其死亡的恶劣事件,就不会发生了。
张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