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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凡是在执法过程中违规取证,乱处滥罚,与民争利者,将一律先停止执法,再严肃处理。”这是2007年12月29日在宁召开的全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省交通厅党委书记、厅长潘永和就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全面开创江苏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提出的要求。
近年来,我省交通部门按照国务院、省委和交通部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实施法治交通战略,不仅实现了公路、航道、港口、运输管理、水上安全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推进,还先后出台了《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等9部地方性交通法规、25部政府交通规章和数百件规范性文件,解决了现实执法工作中的一系列操作性问题。同时,省交通厅还牢牢抓住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对全省17200名交通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大执法队伍作风整顿力度。(达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