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小李在深圳工厂上班第一天手指就不幸被轧碎,正当在他在松岗镇人民医院准备截掉四指手术以保手掌时,厂方却突然把他转到百余公里外的惠州一家小医院,因为耽误了最佳救治时间,结果小李的手指没保住,连手掌和上半肢都被截掉,造成终生残疾。律师专家表示,厂方此举已涉嫌刑事犯罪。而厂方当着记者的面拍胸脯保证给的赔偿金,因为鉴定一拖再拖,到现在分文都没到小李手上。(11月29日《新快报》)
小伙子第一天上班手指就被机器轧碎,实在是够不幸的。厂方本应该争分夺秒抢救伤者。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厂方不但延迟时间送伤者上医院,而且在医院准备做手术之际,强行把伤者转到百余公里外的小医院,导致小李伤情恶化,终生残疾,这无异于在打工仔小李的伤口上撒盐。这与故意伤害有什么区别?资本的霸道无法不让人愤怒。这样的无良老板无疑应该受到道德舆论谴责与法律制裁。而且厂方还应该拿出工伤赔偿金,对小李以后的生活作出周到的安排。
在媒体与社会舆论的关注下,小李的遭遇或许会有所改变,但笔者认为,媒体只救得了个别引起关注的个体,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事实上,像小李这样因工伤致残,因资方霸道导致得不到及时治疗与合理赔偿的事例并不在少数。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广东商学院谢泽宪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黄巧燕教授等人曾开展过一项工伤课题调查。他们对珠三角地区38家医院、1家职业病防治医院的问卷调表数据显示,71.8%的企业发生过很多次工伤。绝大多数工伤者是青年人,接近六成的工伤者未婚。发生工伤最直接的原因主要是机器轧伤和割伤,占75.8%。受伤部位最多的是手指。被调查的工伤者总共有401人手指受伤,占受伤者总数的69%,受伤手指765个。他们据此认为,高速发展的GDP指标掩盖了工伤这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而且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工人手指受伤的原因多与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没有受到专业培训,企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够有关。
因此,我认为,有关方面除了关注截指变截肢的个案悲剧,加强工伤救治以外,还应该思考如何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制度保护。比如,调整产业结构,改善劳动者工作条件,关注劳动者安全培训、休息权利、工伤保护,等等。《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劳动者的权利问题或许会有所改善。但是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一部法律就一劳永逸,再好的法律制度关键看其执行力。
一句话,有关方面要思考如何保证把国家法律制度落到实处,这一方面要靠各单位自觉实施,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是靠相关政府部门提高执行力,增强违规者的违法成本。只有相关政府部门勤于主动出击,到一线查处违规用人单位,并认真受理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谁违规就处罚谁,才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避免“截指变截肢”悲剧重演,避免更多的伤指之痛与工伤事故。(
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