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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将进一步放开服务业企业经营范围
2022/05/16 19:16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5月16日下午,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服务业企业经营的通告(第63号)》,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宿迁市实际,在前期有序放开服务业经营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放开全市服务业企业经营范围,具体事项如下:

  1.此前受疫情影响暂停经营(开放)的各类服务业企业、公共场所等(棋牌室、麻将馆除外),在依法合规设立、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均可恢复营业或对外开放。

  2.此次新放开的网吧、洗浴、足疗、歌舞(游艺)娱乐等空间相对密闭的服务业企业和公共场所,实行“限量、预约、错峰”开放,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此前已放开的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行业单位、集聚性活动等,继续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8号)要求,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3.各类服务业企业恢复营业前,须按规定做好场所消杀、环境卫生清洁和通风等工作,并通过宿康宝主动申领本单位“场所码”,张贴于醒目位置,所有从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方可上岗。在日常经营(开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做好测温、查验行程卡、督促规范佩戴口罩和扫“场所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并组织从业人员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4.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对复工复业的服务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对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场所(单位),要严肃查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复工复业,因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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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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