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两个不到5岁的孩子几乎是同时失去的父母,我们老两口年纪又大,一直担心照顾不好孩子,现在有你们帮忙真是太好了!”日前,在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内,拿着检察院、社区和银行共同签署的司法救助金监督管理协议,莫大爷终于放下了压在心头半年多的大石头。
2021年8月,泗洪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丈夫杀妻案,莫某因感情纠葛将妻子陈某杀害。在案件办理中,莫某承担了相应的法律后果,但他的两个孩子让办案人员犯了难:两个孩子都不到5岁,年龄很小,需要人照顾,但同时失去父母后,他们只能由爷爷奶奶抚养。
检察机关了解到,两个孩子的爷爷奶奶年级较大,没有固定工作,本身经济也不宽裕,抚养两个孩子存在很大困难。泗洪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核实上述情况后,本着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的工作理念,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两个孩子顶格申请到1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钱到账了,能否切实用于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开支,成了承办检察官最关心的问题。为保证救助金专款专用,真正保障好两个孩子长期利益,该院多次与孩子的爷爷莫大爷、社区居委会人员以及中国银行沟通,研究解决救助资金的监管主体及监管方式等问题,最终促成达成《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督管理协议》。协议规定,莫大爷作为救助金的具体管理人,社区居委会作为第三方代管人,双方共同在中国银行开设“联名账户”,用于接收司法救助金。救助金每半年支取一次,具体支取金额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予以核定,双方共同到银行网点办理取款业务。
“与一般的司法救助金不同的是,这笔钱是由三方共同监管,孩子的监护人也不能随意挪用、侵占、截留,账户里的每一分钱都必须在监管下,实实在在地投入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中。”泗洪县检察院每年对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记者了解到,除了监管好这笔救助金外,检察机关和两个孩子所在的社区,在他们今后的成长中,也会扮演起一部分“监护人”的角色。“目前已经结合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职能,启动了对孩子们的心理疏导、教育等方面的帮扶措施,让他们在父母缺位的特殊情况下,也能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介绍,各项帮扶、关爱措施将涵盖这些特殊未成年人整个成长周期,并不仅仅是“给钱”。
2021年以来,该院已通过建立司法救助金联名账户为四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9万元,切实为未成年人思虑长远,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做细做实。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通讯员 汪琪翔 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