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我们今年又中标了1785万元某镇扶贫厂房工程项目,这是近年来标额最大的项目。”1月13日,沭阳县检察院检察官郁胜亚实地回访涉案企业时,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心情激动。
2015年至2017年期间,为了提高招投标项目工程中标几率,这家企业的老板王某等人,组织多家符合投标资质的工程企业参与围标,通过串通投标报价的方式,中标某镇老河改造工程等项目。2020年7月,王某等人主动向沭阳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2021年6月,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当地检察机关启动了办案影响评估机制。经过深入调查和评估,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涉案公司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如果一诉了之,该企业相关资质就会被取消。
同时,检察机关也注意到了该公司管理不科学、财务管控不规范、安全生产有风险等问题,遂对该企业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合规改革期间,沭阳县检察院邀请第三方监督组织先后两次到涉案公司的办公场所和建筑工地进行现场合规检查,提出问题和整改要求共20余项。
2021年11月,检察机关考虑到王某等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且第三方监督组织合规评估合格,经过公开听证程序,依法对王某等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不起诉是暂时的, 同时还有不定期的回访和各项监督审查机制。”王某告诉记者,归根结底,是让他们这些企业法人“戴罪立功”,尽快把企业引入正轨。目前,公司针对检察机关和第三方监督组织提出的建议已经逐一整改,补充制定投标管理制度,明确投标工作全流程的岗位职责、工作步骤和处罚措施,以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投标工作质量。
为了不让合规改革成为涉案企业的“免罚金牌”。沭阳县通过强化主导责任,抓实第三方监督评估,严把第三方机制启动关、第三方组织选人关、合规整改审查关,确保涉案企业“真合规”、“真整改”。
记者了解到,从2021年初开始,沭阳县检察院积极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已先后对12家企业共计29名责任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成立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组织工作指引》和《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起诉公开听证实施办法》,因地制宜探索沭阳特色企业合规管理模式。高点谋划,当好企业“引路人”,既大胆实践率先探索,又依法规范稳慎推进,确保试点工作有特色、出成效、见真招。
针对企业管理漏洞及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沭阳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合规发展,当好企业“安全员”。2021年以来,先后走访17家企业,开展办案影响评估15件,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42份,有效提升涉案企业刑事风险防控能力,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在司法保障中的获得感。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