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藁城区一老人曹某要进村买烟,遭到村内卡口执勤人员制止,曹某不听劝阻,执意要进入村内,执勤人员在村党支部书记闫某的指使下,将曹某绑在树上谩骂。目前,闫某被停职处理,公安机关已经以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立案调查。
防疫期间,不是地方都冒出了一些“土办法”,堆土封路者有之,强行封楼者有之,焊死入户大门者亦有之。这些举措,大都是基层干群在防疫吃紧的情况下“发明”的办法,有的举措可能对防控疫情有些效果,但因为于法无据甚至涉嫌违法而被叫停。石家庄出现的这起把老人绑在树上谩骂的“土办法”,就属于这种情况。
不少人想当然地认为,“土办法”虽然“土”,但毕竟是个“办法”,最不济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这其实是一种误区。要看到,“土办法”有时效果确实不错。比如,在防疫期间,有的地方架起了大喇叭、配备了小喇叭,用于宣传、发动群众,就很有实效。这样的“土办法”自然是值得借鉴的“好办法”。但有的“土办法”简单、粗暴,甚至有违纪、违法之嫌,它们毫无疑问只能算是“坏办法”。
要办事,就得有办法。办法“土”不“土”,不能只看“效果”,还要看“手段”本身是否合乎情理和法规。比如在农村地区开展戒赌,少数地方曾出现过大冬天里,基层干部把抓来的聚赌者上衣剥光、吹电风扇的惩戒举措。这在表面上看效果不错,但显然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之嫌,破坏了最基本的法治精神。再比如,有的学校为了防止学生沉迷游戏,规定校园内一旦发现学生私带手机,就予以没收甚至销毁。这样的做法就有侵犯他人财产权利之嫌,同样值得商榷。
有位信访干部在接受采访时坦言,与群众打交道,千万不能认为“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那该怎么办呢?这位干部利用自己学过医、会刮痧的特长,经常到个别“老上访”家拉家常,在气氛允许、对方同意时,就亲手为对方刮刮痧,开导对方依法反映合理诉求,做事不能走极端。这样做,效果自然要比“生硬冷”的办法要好得多。这说明,同样是“土办法”,也有好坏之分、高低之别。
从事基层工作,经常要面对群众,不能总想着用“高大上”的办法,有些办法虽然“土”,只要好用、管用,又合乎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那就不失为“好办法”。有的办法看似好用、管用,但本身经不起推敲,还会带来一系列副作用,那就必须坚决叫停、果断弃用。判断“土办法”究竟是好是坏、是能用还是坚决不能用,要用好“法律”和“情理”这两把尺子先量一量,这样才不至于总把“土办法”当成“好办法”,干出侵害他人权利、破坏干群关系、影响党政形象的蠢事来。
社会管理是一门大学问。社会越是向前发展,越是需要追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老办法”不管用、“土办法”不顶用,那就更需要深入实践“想办法”、深入群众“找办法”,更需要向现代科技、现代管理“要办法”。社会管理是这样,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等同样如此。面对“土办法”,我们固然不能都一概排斥,但应当辩证分析、理性看待、慎重取舍。与此同时,还应当与时俱进摸索“新办法”,善于用新思维、新手段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充实我们干事创业的“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