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农业农村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襄阳市汉江水域垂钓管理试行办法》,对违规垂钓人员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联想到前一阵子,一些地方纷纷出台规定,有的要把旅游不文明行为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有的要把闯红灯行为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还有的要把乱扔垃圾也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一时间人人自危,生怕一不小心就成了“失信人员”,无法贷款,无法买房,无法高消费,甚至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一个无法抹去的污点。而征信系统仿佛成了一个百纳箱,什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事,都一股脑地装到箱子里。
征信系统真的是个万金油,不管哪里伤着碰着都能抹一抹,让问题迎刃而解,从此百病不生了吗?未必,对“失信”概念的泛化,只会越来越降低其严肃性和威慑力。就如同“狼来了”的故事,在一遍遍虚张声势的“警报”之后,人们反而会放松警惕,不以为意,失去对征信系统的敬畏,乃至于降低守法守规的自觉性。倘真如此,征信系统可能不仅无法对真正的失信者带来足够震慑,反倒可能导致个人信息记录的紊乱。
随意动用征信系统的公器还会导致懒政行为。旅游不文明行为本来是文旅部门该管的事,闯红灯是交警部门该管的事,乱扔垃圾是环保部门该管的事,而钓鱼是渔政部门该管的事,各部门也都有自己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细则,完全可以依规对违纪者处以相应的处罚,这是天经地义的分内事。明明该管好的分内事却没有管好,反而要把难事推给征信系统,这明摆着就是一种不作为,是懒政的行为。
对征信系统的滥用还会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一些在网络上搞“套路贷”的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人们对征信系统的不了解,对进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恐惧,从而进行威胁恐吓,实施自己的诈骗行为。
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一些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准备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首先考虑的是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不仅标准严苛,而且在界定时也非常慎重,并非随随便便就写进“黑名单”。而一些地方在执行时,却降低门槛,放宽标准,把征信系统当成了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而这种动辄就跟征信系统挂钩的做法,不仅暴露出了执法的不自信,还很容易导致民众的反感,最终伤害国家的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