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上观新闻
日前,辽宁省博物馆发布了关于实施《社会人士在辽宁省博物馆开展讲解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明确“原则上不允许社会人士(含导游、社会教育机构及其他个人)在博物馆展厅组织开展讲解活动”,引发争议。
根据公告说明,日常开放期间,博物馆由专职讲解员和志愿者为公众提供免费定时讲解服务。但这一办法,在一些观众看来仍然难以满足“互动”“个性化”的需求。
站在博物馆的角度,禁止社会人员开展讲解活动有一定的考虑。一段时间以来,社会讲解的乱象一直困扰着博物馆行业。一方面,社会讲解多以团体为单位,较多的人群聚集会导致展厅拥堵喧闹,对其他参观者造成困扰。另一方面,社会讲解员的水平参差不齐,很多所谓的“讲解员”为了达到营利效果,往往哗众取宠、歪解史实,“戏说历史”“戏说文物”,这对于博物馆所承担的知识性、科学性来说,是一种无形的伤害。
规范讲解秩序、为公众提供免费的专职讲解服务,固然是博物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促进文明参观的有效之举。但也要看到,禁止社会讲解,也值得商榷。当前,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有更高层次的需求,面对越来越多的参观者,资源有限的专职讲解员可能难以满足参观者需求。再者,很多观众不再满足于一套讲解词,一种参观路线,而是追求有趣味性、互动性、个性化的参观讲解。博物馆官方制定的讲解词往往有一个统一版本,讲解员讲什么不讲什么,很少有发挥的余地。社会讲解相对于博物馆专职讲解,有其形式更加灵活、内容更加多样的优势。
图片来源:上观新闻
博物馆是知识、精神的生产高地。近年来,全国很多博物馆积极探索,通过设置互动设施、增加研学项目等方式,力图让参观更有体验感。须知,增强博物馆的体验性,不光体现在硬件配置上,还要在软件上下足功夫。在互联网平台,一些博物馆、名胜古迹的讲解员一摆传统的严肃面孔,脱颖而出成为“网红”。其中,有很多不仅擅长抖包袱,还具备较深的专业知识,对展品能够提出自己的文史理解。这说明,知识和趣味、门道和热闹不冲突。让讲解拥有更多个性化的空间和更佳丰富的表达方式,培养更多的优秀的讲解员人才,博物馆还须下更多功夫。
社会力量不应与博物馆形成对立关系,而完全可以成为博物馆教育的补充力量。博物馆可以与具备资质的社会讲解机构之间建立合作机制,既能够在市场竞争中驱逐劣质讲解,更有利于优质文化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拓展空间,积极传播,博物馆的文化传承才不会拘囿于馆舍之内,文化资源才能真正成为公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