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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新时代维护人民健康的“大处方”
2020/09/22 13:45  中国社会科学网  

  9月16日出版的第18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2020年,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浙江考察时,他再度强调:“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但一些“城市病”“环境病”仍严重影响群众健康。解决这些问题、保障13亿多人的健康,不仅要靠医疗卫生的“小处方”,还要靠社会治理的“大处方”。应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社会环境因素。

  2016年,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曾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动员全社会群策群力、群防群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普及健康生活、养成卫生习惯,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建设,把各项防控措施常态化。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完善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切实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一、深刻认识爱国卫生运动意义,激发公共卫生体系的新活力

  将卫生与爱国联系在一起,这是一项伟大创举。卫生是个人的事,关乎健康;卫生也是国家的事,关乎国运。把卫生工作与发动群众有机结合起来,户户动员、人人参与,就能筑起阻断疾病传播的铜墙铁壁,化被动救治为主动预防,用制度优势弥补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医疗卫生条件总体比较落后的劣势,开创了中国特色防疫模式和公共卫生发展道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疾病灾害,人均预期寿命从1949年的35岁提高到2018年的77岁,这与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紧密相关。实践充分证明,爱国卫生运动具有强大生命力,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为重要内容,提出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是简单的清扫卫生,更多应该从人居环境、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公共卫生设施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新时代的爱国卫生运动具有新的丰富内涵,只有切中时弊、切实可行,找准深入开展的着力点,才能使爱国卫生运动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突发疾病预防手段

  爱国卫生运动的要义在于全民动员,要求每个个体都要行动起来、同向同行。即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当疫情袭来,全国广大群众闻令而动,克服恐慌心理和生活困难,以各种方式参与疫情防控,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重大贡献。疫情当前,发扬爱国卫生运动的优良传统,坚持群防群控、群防群治,全员参与、共建共享,有助于把我国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群众优势,转化为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行动。

  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坚持预防为主,稳步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成功防范和应对了甲型H1N1流感、H7N9、埃博拉出血热等突发疫情,主要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的防,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

  三、加快完善基层卫生健康制度体系,增强人民健康的制度保障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只有从制度层面进行谋划安排,才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方能筑牢人民群众的生命防线。在这次疫情防控期间,持续织密防控网络,推动工作力量充分下沉,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疫情防控,这些都是爱国卫生运动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新发展。积极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创新发展,将其融入基层治理工作,使爱国卫生运动与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紧密结合、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建设,把各项防控措施常态化。我国卫生健康事业驶入了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和改革举措还需要创新完善。面对更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的顶层设计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高。会议强调,改革决不能停下脚步,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这就要求全行业既要“看得准”,又要具体工作“抓得牢、落得实”,其中很重要的经验在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地方政府责任压实,更多地从群众得实惠的立场破难题、见成效。

  四、加快构建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疫情防控执法机制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也对强化公共卫生法律体系提出新的要求。经过多年努力,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30多部法律在内的公共卫生法律总体框架,在依法防控疫情、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了重要法律保障作用。但是,这次疫情暴露了现有法律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比如一些法律之间衔接不够顺畅,一些规定过于原则、适应性弱,等等。因而,针对短板与不足,进行相关立法修法工作,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题中应有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的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工作,明确提出“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为我国公共卫生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零敲碎打、头痛医头不行,只顾眼前、不计长远同样也不可取。从体系建设角度着眼,综合考虑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统筹相关立法修法各项工作,才能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着眼高质量高标准高品质建设,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治理能力和水平

  要准确定位,超前谋划,进一步明确学科定位、专业定位、医疗定位,通过高水平的定位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真正建设一批集医疗、防疫、康复、临床研究、教育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标志性医院,使医疗、学科、科研融合发展,有机结合、互相支撑。

  要利用好大学的资源支撑医院的发展,也要立足自身优势,把引进和培养人才放在医院发展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医学临床科研教育,全面强化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切实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满足群众享受高品质医疗服务的愿景。

  人民健康是最可宝贵的财富,拥有健康的人民意味着拥有更强大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密集集中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深入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着力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努力做到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我们就一定能凝聚起万众一心、攻坚克难的磅礴力量,战胜一切风险挑战,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作者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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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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