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建议,应加强对“直播带货”的监管,制度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商直播在产品销售和吸纳就业等方面作用明显,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成效显著。但是,由于直播平台监督不到位、主播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一些“直播带货”成为“直播带祸”,出现了虚假宣传、评价造假、诱导交易等行为,不但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而且损害了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经营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应在全网开展数据打假行动,对网红带货产品“验明正身”,防范欺诈行为。对名不副实的产品,一经发现,应从严惩处。只有提高直播平台准入标准,完善诚信评价机制,建立针对直播平台的网上巡查机制,“直播带货”才能避免成为“直播带祸”。
孟亚生/文 王成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