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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论|​让干事创业者“弃盾舞双剑”
2020/01/21 18:54  新华报业网  

去年是“基层减负年”,江苏“削文山填会海”,发至县级的文件、开至县级的会议同比减少30%以上,让基层干部能够轻装上阵,甩开包袱迈大步。减负的根本目的是为实干加码,鼓励干事创业,除了要给负担“做减法”外,还应对干部保护“做加法”,用好“三项机制”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省委书记娄勤俭在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的讲话中,就特别引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工作时的一个“金句”:要让干事创业者“弃盾舞双剑”,不能“一只手持剑向前开辟道路,另一只手还要拿盾牌防卫身后”。

随着发展步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深水区”,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时往往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参考,谁也无法保证某项举措只会成功、不会失败。不少干部心存疑虑:失败被问责怎么办?会不会在履历上留下“污点”?尤其是考虑到现实中有少数人,自己消极也见不得别人积极,对敢闯敢干者当面泼冷水、背后穿小鞋,乱扣大帽子、大说风凉话。重重顾虑之下,干事创业者不得不“留一手”以自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等庸俗哲学有了栖身之地,对改革事业造成严重阻碍。

“盾”不除,“剑”不利。面对“深水区”的深度挑战,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员干部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魄力,铆足鞠躬尽瘁、敢破敢立的劲头显得尤为可贵。在蹚出新路子、开辟新天地的征程上,难免出现探索性的失误、遭遇阶段性的挫折。若动辄“一棍子打死”,甚至把“领头羊”变成“替罪羊”,敢闯敢拼的干部只会越来越少。鼓励更多人腾出拿“盾”的那只手,将全部精力投入励新图强的工作中,就应当切实用好“三项机制”,为党员干部打消失败顾虑、卸下思想包袱,激发、保护他们的积极性,营造出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良好氛围。

对干部的保护也是对事业的保护。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才会有更多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愿意负责。近年来,江苏各地纷纷出台容错纠错机制相关文件和实施办法,如苏州市提出了容错10种具体情形、泰州市界定了14种容错标准,受到党员干部的普遍欢迎。但也应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三项机制”的运用还存在着思想上、手段上的障碍,存在着界定不清晰、程序不完善等问题,没有完全发挥出应有的效果。当然,每个容错纠错个案都需要全面细致深入地分析论证,难以一言蔽之、列举穷尽、简单界定。但在程序上,必须做到规范、公开、透明,让党员干部心中有底、人民群众心服口服,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机制,确保容错免责在系统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收盾换剑”,还应正视不实举报、恶意诬告等问题,及时为“被抹黑”的干部正名。一些地方,对于被举报的干部简单粗暴地搁置使用,或者久查无果、不了了之,放任此种现象存在,容易让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寒了心”“泄了气”。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也应做好澄清正名工作,把“不实”举报坐实、“澄清”事项说清、“正名”理由阐明。通过召开澄清会、出具书面说明、向党组织进行通报等方式,为党员干部消除不实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发挥组织关爱的正向激励,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涵养干事创业的广泛共识。

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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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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