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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绿色生态“苏”写高质量发展底色
2019/12/18 14:24  苏州新闻网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将“环境美”作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鲜明标识。总书记深刻指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是转方式、调结构、上台阶的重要内容。经济要上台阶,生态文明也要上台阶。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五年来,江苏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坚如磐石”的定力,对标“美丽江苏”,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层层谋划久久为功。201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启动“263”专项行动,明确“1+3”重点功能区规划,建立“1+3+7”攻坚作战体系,以重锤钉钉的决心、一以贯之的韧性和拧准螺丝的巧劲,把环境保护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

  刀刃向内敢于亮剑。江苏以全国1.1%的国土面积创造了占全国10.4%的经济总量,而人多地少、资源缺乏、环境容量小则是其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五年来,全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真刀真枪补齐“生态短板”,累计关停退出钢铁产能1931万吨、水泥产能1755万吨,仅2018年关闭高耗能高污染及“散乱污”企业3600多家,关停低端落后化工企业1200家以上。同时,持续聚焦推进河长制、村庄整治和改善提升行动、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等环境治理重点任务,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建章立制依法治污。“少数人靠觉悟,多数人靠制度。”建立源头严防的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避免生态环境治理“一阵风、一刀切”的基础性、长远性工作。五年来,省人大对10部地方性环保法规进行12次修改,先后出炉《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在全国率先推出“环保贷”,新设9家环境资源法庭,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江苏省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为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持续的内生动力和法治保障。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如今,江苏正以高度的自觉,坚持“率先建成生态省,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省”的目标不动摇,以绿色生态“苏”写高质量发展底色,携生态文明之美,守望诗和远方。(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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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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