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众多媒体报道的一起员工偷听领导电话被开除的新闻,引起网友关注。天津一跨国公司区域销售经理张某与上级主管出差入住酒店时,将偷听到的上级主管在隔壁房间内与公司人事部经理打电话的内容进行录音,并发送给公司部分人员。事后公司将张某开除,张某向公司索赔32万元,官司一直打到高级法院,张某未获分文赔偿。
据悉,张某被开除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时,仲裁委认为公司未注明解除合同的具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支持了他的诉求。而法院一审、二审、高院再审为什么皆驳回他的诉求呢?因为张某的行为触碰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试想一下,当你正在和朋友打电话说悄悄话,或者正在进行涉密商业谈判,旁边有人在悄悄窃听并暗暗录音,这是多么恐怖的场景。虽然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未明确将员工侵犯他人隐私权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是对劳动者的基本要求。
近年来,偷听、偷窥事件频发,受害者几乎遍布全国,引发大众对个人隐私保护的担忧。遏制“窃听风云”,需加大法律处罚力度,严惩各类窃听、偷拍行为。张某窃听领导电话,可能有万不得已的苦衷,可能受到了公司不公正的对待,但不管怎样,必须合理合法地维权,逾越了法律的红线,就要受到惩罚,没有比这更明白的道理。
孟亚生/文 商海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