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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议|诽谤他人遭判刑,网络“喷子”当警醒
2020/10/30 19:40  新华报业网  

  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被害后,许多人对她及其家人表示同情,并对杀人凶手予以谴责。然而,一个叫谭斌的网民非但不表同情,而是通过网络用“贱妇、臭货、活该死你”等极其恶毒的语言对江歌及其母亲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以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终审判决谭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早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将“网络诽谤”入刑。严惩之下,为什么仍有网络“喷子”以身试法?这些人心态很不健康,生活中一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一股脑地将不满发泄到网络上,把网络当作了“出气筒”,企图一“喷”为快。也有一些人怀有侥幸心理,认为化名登录,躲在网络背后骂人可以逃避追查。殊不知,这完全是掩耳盗铃,现代科技完全可以循着上网痕迹将其抓获。还有一些人法治观念极其薄弱,认为只要不是自己原创,跟风骂人不犯法,殊不知刑法评判的是其行为及后果,跟风骂人不是脱罪的理由。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网民应当尊重权利应有的法律界限,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底线,逾越了底线,就离法律惩罚不远了。

  孟亚生/文 勾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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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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