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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议|假冒官员高价卖画,购买者岂是“受害者”?
2020/08/27 12:33  新华报业网  

  刑满释放人员温某某,并非绘画大师,其作品本也无人问津,但他自称“省纪委副书记”后,立即有人愿花近90万元的高价购买了他的4幅画作。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这起发生在广东的离奇招摇撞骗案。

  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但该案中,买画者其实很精明,其看中的并非画作,而是官员手中的权力;卖画者也并非真心卖画,而是借机敛财,一买一卖,构成了畸形的权力寻租市场。聪明反被聪明误,买画者没料到卖画者是个假高官,于是转身变成了“受害者”。近几年来,屡屡爆发官员以“卖画”“卖书”“卖字”之名行 “雅贿”之事,这些官员自以可以规避法纪的查处。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国刑法及“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出售物品的,以受贿论处。截至目前,多名以“雅贿”掩护腐败行为的官员先后落马,就是明显例证。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再次强调,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那些高价购买官员字画者并非“受害者”,而是败坏社会风气的始作俑者,同样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孟亚生/文 张永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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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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