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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丨反诈意识深植于心,何愁不能“天下无诈”
2021/07/08 21:45  新华报业网  孟亚生  

  近日,湖南农业大学大三学生小江“反骗”骗子3100元的新闻持续在网络发酵,引发网友热议。骗子化身银联总行的工作人员给小江打电话,说她银联账户已欠了数万元,小江一听惊恐万状。骗子见小江上钩,为了博取小江信任,先行给小江的支付宝转了 3100 元,要她连同 银行卡里剩余资金一起转账到指定账户。冷静下来的小江,怀疑遇到电信诈骗,并未及时转钱,骗子得知后立即威胁小江,多次电话“轰炸”,要起诉她,让她坐牢。

  随着信息社会快速发展,传统接触式犯罪持续下降,但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犯罪持续高发,已成为上升最快、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犯罪。针对各类电信诈骗案件多发的情况,公安、金融等部门、单位积极开展防诈骗宣传活动,以增强群众防范诈骗犯罪常识,减少诈骗犯罪案件的发生,维护辖区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次小江不仅没有被骗且“反骗”3100元,就是因为她想起了前不久银行在学校举行的“防诈骗知识入校园”讲座中提到的电信诈骗。小江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学会临阵不乱,将反诈意识深植于心中,纵使骗子花样再翻新,也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骗子诈骗不成反而丢了3100元,威胁小江要告她坐牢。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小江的“反骗”行为不构成犯罪。然而,关于这3100元如何处理,却众说纷纭。有的认为,骗子为了骗钱所汇的钱是赃款,应该上缴司法机关予以没收;有的认为, 尽管骗子的行为涉嫌违法,但小江“反骗”的获利行为并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是不当得利,骗子有权要求小江返还。

  其实,当地警方已经给出了答案,小江 “反骗”所得的3100元钱暂时存留在自己的账户上,20天后如无特殊情况,小江即可自由使用。这里,该为警方的做法点赞,因为小江没有虚构事实,这3100元谈不上是诈骗;也不是骗子误汇,所以也谈不上是不当得利。这笔钱的性质是对小江的赠与,依照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的财产权利转让之前撤回赠与,一旦赠与完毕,就不能反悔,“送出去的东西就如泼出去的水”,道理就这么简单。

  孟亚生/文 张永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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