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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要“严管不低管”
2019/11/15 21:11  新华报业网  

  最近,民政部举行的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6月至9月,全国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92.8万户、185万人。

  农村低保政策是对低收入农户的兜底保障,是国家对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是困难群众的“保命钱”,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特困群众的“救命钱”。近年来,屡屡爆出的“保命钱”“救命钱”被虚报冒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丑闻,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

  对农村低保乱象,民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多次进行了专项治理,一批 “错保”“漏保”被纠正。但从今年6月至9月,短短的4个月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85万人来看,目前,打低保主意的人不少,将低保当作“唐僧肉”的仍大有人在,治理不可掉以轻心,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农村低保政策屡屡被钻空子,说明监管的网还织得不密,对纳入低保人员的透明度还不够,对方便群众监督举报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科学,对低保资金的追踪力度还欠缺。对“低保”不能“低管”,而要“严管”。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监管力度,定期了解低保对象收入水平的变化。同时,健全低保申报制度,定期进行申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公众。

  “错保”“骗保”屡发,说明对低保乱象的清理和打击力度还不够严厉。因对违规、诈骗领取的低保资金追缴不力,一些人抱着“骗到是本事,骗不了也没啥损失”的想法,能骗多久是多久,能骗多少是多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履行职能,对涉及农村低保腐败案件中的人和事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威慑。对骗取低保金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斩断伸向农村低保资金的“黑手”,确保低保金发放公正、公平,让低保真正发挥国家救助作用。

  “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一些不符合低保条件者变着法子争着吃低保而不脸红,表明这些人的荣辱观、是非观已完全颠倒。“人不知耻,不知其可也”。在广大农村切实加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教育,已迫在眉睫,让村民树立起“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不劳而获为耻”的良好风气,多管齐下,从根本上杜绝“错保”“骗保”之事发生。

  交汇点记者 孟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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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周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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