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南通 > 人事 > 正文
南通市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2021/01/31 18:12  江海先锋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顾德华,现任南通市崇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三级调研员。男,1969年6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大学学历,200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

  姜荣芳,现任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女,1970年11月生,汉族,江苏徐州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市级机关正处职干部。

  周东瑞,现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男,1967年7月生,汉族,江苏海安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处职干部。

  李宁,现任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男,1966年10月生,汉族,江苏如皋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正处职干部。

  陈兵,现任南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男,1965年6月生,汉族,江苏启东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公安局正处职干部。

  朱永林,现任南通市政协研究室综合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男,1972年8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陈超,现任南通市通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两新”工委书记,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区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男,1971年11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施春雷,现任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男,1976年4月生,汉族,江苏启东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茅永杰,现任启东市海复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男,1982年5月生,汉族,江苏启东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9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市级机关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吴晓春,现任南通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一级主任科员。男,1966年4月生,汉族,江苏如东人,大学学历,200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2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罗晓冬,现任南通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一级主任科员。男,1976年12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大学学历,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曹海宏,现任南通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一级主任科员。男,1979年10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副处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朱莹滢,现任南通市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处长、四级调研员。女,1976年9月生,汉族,江苏启东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县(市)区委常委。

  黄红春,现任启东市海工船舶工业园党工委书记、寅阳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男,1973年6月生,汉族,江苏启东人,大学学历,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9月参加工作。拟推荐提名为省经济发达镇镇长候选人。

  施俊,现任南通市海门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男,1970年1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正处职),试用期一年。

  朱广洪,现任南通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男,1966年12月生,汉族,江苏海安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市属正处级园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周志培,现任江苏省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旅游工作局局长、四级调研员。男,1977年5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大学学历,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江苏省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委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南通市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电话:0513-12380,18962912380(手机短信),联系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委组织部,邮编:226018。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31日

标签:
责编:郑亚群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