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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2021/08/19 22:26  江宁发布  

  南京市江宁区疫情防控通告

  经南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2021年8月19日起我区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低风险不代表零风险,解除封控不等于解除防控。全区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共同努力巩固现阶段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现就江宁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差异化防控管理,禄口街道全域低风险后继续实施7天过渡期管理,辖区内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第7天全员核酸检测阴性,结束过渡期,进入常态化防控。禄口街道结合实际制定精准化管控措施。

  二、尚在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人员应严格遵守健康管理要求,禄口以外地区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交叉人员,回江宁后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措施。

  三、禄口街道以外地区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性场所,在严格落实测温、验苏康码、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营业,餐饮场所(含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销售单位)有序恢复堂食,合理设置顾客接待量,避免人员聚集。

  四、电影院、麻将馆、棋牌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歌舞厅、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KTV、游戏游艺娱乐厅、托幼机构、线下培训机构等场所暂停恢复开放。各类诊所、门诊部继续停业,零售药店继续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四类药品”。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学校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五、住宅小区实行24小时值班,对进入小区的车辆逐车查验,人员须测温、验苏康码、戴口罩,外来人员须进行信息登记。对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禁止进入,并及时向社区报告。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确需举办的须向社区(村)报备,并落实好防控要求。

  六、企业要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安全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各类商务、文化等重大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减少人数、压缩规模,50人以上各类活动须严格落实报批手续和防控措施。

  七、禄口街道以外地区政务大厅等窗口服务单位,有序恢复开放,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员聚集。

  八、有序恢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由所在街道(园区)统筹安排预约接种,优先安排因疫情推迟的第二剂疫苗接种人群接种。

  九、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关注个人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及个人职业。

  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江宁发布等官方媒体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

  南京市江宁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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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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