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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英烈“身”边共商守护英烈精神,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将立法审议会场搬进烈士陵园
2021/04/22 19:54  新华报业网  

  4月21日上午,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会议地点不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而在雨花台烈士陵园。他们要审议的也是一部特殊的法规——《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把立法审议会场搬到重要红色文化基地,这在南京人大历史上还是首次。

  审议前重温红色记忆、接受精神洗礼

  在党的百年华诞之际,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列为2021年度重点立法项目。立法期间,立法小组采用召开英烈后代座谈会、专家论证会、赴红色教育基地调研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还把二审地点搬到了雨花台。

  21日条例审议前,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雨花台烈士纪念碑广场举行凭吊仪式,重温入党誓词,并参观了雨花英烈生平事迹展。“烈士们的崇高理想、博大胸怀、钢铁意志、斗争精神,令人深受感染和教育,置身现场,让我对条例相关条款的立法要义理解得更清晰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黄楠说。

  “我们选择在雨花台烈士陵园进行审议,就是要在这块浸润着革命鲜血和精神的神圣土地上,通过立法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的实践,来彰显人大的使命担当,来告慰我们的革命先烈,弘扬雨花英烈精神。我们要在审议中带着使命、责任和担当,高质量地完成好这次立法工作。”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

  审议中委员争相发言,话筒变得“抢手”

  联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既谈瞻仰感受,又对法规条文提出修改意见,还对法规制定后的实施提出建议。

  审议现场委员们争相发言,话筒变得很抢手。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杨涛两次举手才获得发言机会。“通过瞻仰雨花英烈,参观英烈事迹,让我真切地感到,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我们理应尊崇英烈、缅怀英烈。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我们有责任认真审议《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立一部精品良法,向污蔑、丑化英烈的行为旗帜鲜明地亮现法治之剑!”杨涛告诉记者。

  “市人大常委会把立法现场搬到了雨花台烈士陵园,是南京立法工作的又一创新,让我们在审议的同时,接受教育和启发,在现场感受信仰的力量。”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建华建议,南京要不断地打造高品质红色文化品牌,同时强化政策扶持、拓宽经费来源,鼓励和支持优秀有影响的红色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华提出,现在很多讲解故事性不强、生动性不够,无法感染人、打动人特别是年轻人。加强红色文化资源的利用,特别是要加强宣讲队伍培育。

  南京红色资源面广量大、弥足珍贵,具有重要的政治价值、教育价值、文化价值。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雷说,立法保护红色文化资源,对于系统梳理、挖掘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的基础上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教育下一代,都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法规出台后,应尽快制定、公布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加大法规宣传力度,牢固树立保护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的集体意识。

  审议后,立法机构午休期间加班修改

  参加审议的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南京市委党史工办、市司法局、市文旅局、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梅园新村纪念馆、渡江胜利纪念馆等场馆主要负责人也到会提出意见建议。

  作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一线工作者,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局长赵永艳说,条例草案有较多亮点,如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时间外延扩大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涵盖的时间范围更广,文化内涵也更丰富;确立了红色文化资源名录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机制。这部条例既为陵园充分展示南京的红色文化资源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障,也为南京打造以雨花英烈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之城奠定了基础。

  在梅园新村纪念馆馆长沈浩看来,这部法规建立了统筹性的、全方位的监管体系,整合了各方力量,同时对本体保护和周边环境保护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有利于推动解决实际工作的问题。梅园新村纪念馆等地和普通博物馆是有区别的,应当制定并公布礼仪规范,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观;红色场馆应该有庄严和肃穆的氛围,参观群众也应该有庄重和神圣的心情。这些内容条例都有涉及,因此出台后有利于一线场馆进一步发挥教育基地作用。

  联组审议结束已近中午。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工作人员利用午休时间,立即整理分析搜集到的意见建议,并吸纳其中部分提交表决。当天下午,出席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票通过了条例。

  “通过现实与历史的交融、责任与使命的互映,努力提高立法审议质量,这是南京立法审议方式的又一次创新改革,是南京立法史上的又一次探索实践。”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通讯员 宁人宣

  本报记者 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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