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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车辆“炫酷”?交警:“必罚!”
2020/06/28 20:29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自以为飙车行为很帅很酷、能吸引别人的眼球?其实最容易吸引到交警的目光。

  6月27日,迎来端午小长假回程高峰。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沿江中队长张波在辖区江北大道东大路口疏导过程中,一辆银色轿车因“不同寻常”的排气声,成功吸引了他的注意。随即上前将其拦停。

  经查看,该车不只违法改装排气管,车头网栏内还违法加装了一排LED爆闪灯。而在车尾,赫然贴着“渣男”字样。面对交警询问,驾车男子称改装排气管、加装爆闪灯以及粘贴另类字符都是为了“炫酷”,达到引人注意的目的。

  交警提示: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一直是交警严厉查处的对象,非法改装车辆轮胎轮毂、加装尾翼、灯光、排气管等,均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恢复原状后才能通过机动车检验。

  一、《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交汇点记者 王子杰 通讯员 江景轩 房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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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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