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城市地下的水、电、气、通信等管线,就像城市里流动的血管,保障着市民们工作和生活。如何杜绝野蛮施工,保护地下管线?由南京市建委牵头,联合市规划资源局、发改委、城管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绿化园林局,七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 月 2 日,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南京市建委总工程师石平府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未进行四方交底严禁开工
石平府介绍,自 2019 年 11 月底至 2020 年 12 月底,在南京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地下管线和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完善制度,让地下管网安全排查整治有章可循,切实有效防控第三方施工破坏,制定出台相关文件非常必要。此次出台的《通知》对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的几个重要环节明确了具体管控要求。
比如,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提出交底申请,管线单位提前准备好管线图纸和交底资料。建设、施工、监理、管线进行四方交底,签订管线安全保护协议,在文书上签字确认做好记录。建设单位邀请工程监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属地街道派员参加四方交底,便于各方提前了解项目情况,有效实施网格化监管。施工单位根据管线单位的要求,制订管线保护方案。如要求现场监护,管线单位安排人员旁站监护。
未进行四方交底的项目严禁开工。管线单位加大管线巡查力度及频次,采取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高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纳入信用评价系统
石平府表示,《通知》进一步理清部门监管职责和各区网格化管理责任,形成 " 属地吹哨、部门报到 " 条块结合监管工作体系。
对房建、市政、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未落实地下管线安全管理规定被追究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由相关管线主管部门提供信息给工程监管部门,参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采取红黄牌警示处理、红黑榜曝光、取消责任主体参加评奖评优资格等措施,并作为不良行为纳入相关信用评价内容。
相比于以前侧重于事故后的处罚,现在的管理要求是 " 隐患即事故 "。对日常检查发现未进行四方交底、未执行管线保护方案、未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整改等问题的施工单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信用评价系统,形成 "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 的信用约束机制。拓展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举报奖励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将南京对地下管线进行专项治理
石平府表示,南京市建委成立地下管网专项整治组,今年已经完成了北京西路危旧燃气管道改造工程,还将对中山东路、汉府街、御道街等地方的燃气管网,开展相应的消险工作。“今年,我们还会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一一梳理,如中山东路、汉府街、御道街等地方的燃气管网,开展相应的消险工作," 他表示,整治组按照方案开展工作,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属地的管理制度和行业监管制度,然后统筹协调好各方共同发力,把所有的隐患排查出来,在一定的限期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