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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这块“难啃的硬骨头”江苏出了新方案
2021/02/04 18:50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哪些公共服务需要省级财政担责花钱?又有哪些公共服务该由市县担责花钱?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一直都被看作财税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生态环境领域、公共文化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专家表示,这标志着江苏改革在四领域取得了新的进展,将激励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职尽责,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明晰省与市县职责范围,适当上移支出责任

  理想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能确保“是谁的事、花谁的钱”。只有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才能既讲节约又讲绩效。改革前,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明晰,存在一些模糊地带。“支出责任划分不清容易引起财政支出不尽规范,而且还会影响省和市县的服务积极性,甚至形成一些公共服务死角。”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孙风解读表示,解决“钱和事不统一”的问题,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的现代财政制度,是此次方案出台的应有之义。

  对全局性、外溢性、重要性较强的事项,适度强化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这次四个方案的共同特点。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此次将省级部门应急预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洪泽湖区域综合性保护规划、长三角等区域应急预案编制等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以及长三角、苏鲁豫皖等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检查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

  “适度加强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适宜由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事项职责上移,体现了重全局的责任担当。”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负责人说。以自然资源和生态领域为例,全省性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省性、区域性生态环境规划、监测执法、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等以及省级直接开展的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的相关事项划分为省级财政事权;此外,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大气、水污染防治等事项作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加强省级在跨区域、重点区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比如太湖作为全省重点流域,虽然管理、治理一直是以地方为主,但省级财政的侧重性支持,为提高治理效率贡献了关键力量。”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负责人表示,省财政自2007年起设立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亿元,截至2020年已安排28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对太湖水环境质量改善有显著效果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突出主要污染物控制、重大政策实施、重点地区治理。经过源头治理、精准治理、长效治理等多管齐下,太湖流域河道水质一年比一年好,连续13年实现“两个确保”。最新数据显示,江苏太湖流域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79座,处理能力达710.4万立方米/日,是2007年的2.7倍,流域5个设区市和9个县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以民生为底色,更公平配置财政资源

  “强化省级财政事权,让老百姓更受益。”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负责人谈到,以民生为底色,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是此次方案的另一显著特点。

  公共文化领域方案明确,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实行免费开放;体育部门所属的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其中,纳入省级以上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由省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市县自行确定的公共文化设施实行免费开放的,确认为市县财政事权,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

  以往经验做法表明,省级财政加大对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保障力度,切实降低了文化服务“门槛”,更多人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受益者”。南京博物院作为省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支出责任一直以来都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负责人介绍,2018—2020年省财政累计安排南京博物院各类运转及免费开放经费4.96亿元,专项用于免费开放后场馆的运营,基本陈列及专题展览、学术交流、考古调查研究、文物保护技术研究等。据统计,2018—2020年,南京博物院累计免费接待国内外参观人员935.2万人次。持续的财政投入、丰富的馆藏文物,优质的服务质量,体现了省级担当和责任,为南京、全省乃至全国人民提供了优质的精神文化“盛宴”。

  “在民生服务方面,方案不仅突出了省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职能,更体现了均衡区域间财力差距的责任。”财税专家、江苏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骆祖春研究员说。记者从公共文化领域方案中看到,观赏电影、读书看报、观看电视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事项确认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省与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与此同时,省财政将对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包括专门设立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免费低收费收看有线电视等专项资金,并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任务量、补助标准、绩效情况、财力状况等确定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

  细化事权划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提高保障能力的关键,也是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孙风表示,这份方案在确保与中央改革方向一致的同时,兼顾了江苏特点,“自加压力”地在各方面细化事权划分,为江苏高质量发展开路。

  在应急救援领域方案中,针对预防与应急准备事务方面增加了“应急领域科技研究推广应用”事项,明确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江苏是科教大省,在利用新技术助力防灾减灾方面,意识强,也有禀赋条件。”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负责人介绍,2020年省财政该项投入达到1695万元,这是去年江苏财政支出的一个新增项,也是中央财政事权方案中没有提及的方面,这一“增项”更成为江苏高质量发展的生动注脚。此外,为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江苏将于今年在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建设省级应急指挥中心。该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维护在方案中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另外,方案还将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2020年省级资金投入3700万元,用于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购置,以更好应对我省自然灾害救灾工作。

  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现实需要。在自然资源领域方案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将省域范围内自然保护地、自然公园、江河湖泊、湿地、森林、海域海岛、矿产资源等自然生态空间和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分别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和市县财政事权,由相应层级承担支出责任。按照我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到2023年,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其中,省级承担34个省级自然保护地和18条骨干河流(湖泊)的确权登记。为支持该项工作顺利实施,2020年,省财政已拨付省级工作经费1624万元,据悉,省财政还将安排近5000万元,全力保障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这项工作是自然资源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负责人表示,给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一个簿”、产权管理“一张图”和信息“一张网”,将有助于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传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消除现有自然资源管理中出现的“堵点”,促进全省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为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梦然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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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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