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部委《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部署,日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文明办、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苏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并明确将创建成果分别纳入各级文明单位创建以及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关于党和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确保到2022年底,全省7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
节约型机关创建包括完善制度体系、推行绿色办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等方面,重点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及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
创建行动注重总结江苏省各级党政机关近年落实厉行节约要求,特别是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的经验做法,同时强化江苏省节能示范创建、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能耗监测控制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果运用,结合“过紧日子”要求,细化制定了节约型机关创建评分标准,涉及42个具体项目。
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为期三年,每年评选一批,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加大创建成果应用,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创建工作将严格评价考核,按照创建申报、初审备案、创建实施、自评上报、评价核查、组织公示等步骤组织实施,整个创建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交汇点记者 黄伟 通讯员 徐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