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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一市共建“标准认证联盟”,长三角10万公共机构节能“齐步走”
2019/11/07 21:15  新华报业网  

  记者从11月7日在无锡召开的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交流会上获悉,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将建立共同关注领域标准联合研制机制,以及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领域标准认证制度。未来通过三省一市构建的“标准认证联盟”,长三角地区近10万家公共机构将有共同节能标准。

  

  具备先行条件,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合作前景广

  这次会议由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召开,以“合作与共享”为主题,研究会商长三角地区公共机构节能资源共享、标准共商、市场共用等有关事项。长三角地区公共机构数量众多,节能探索共同基础条件相近,三省一市各有所长,区域节能合作具备先行条件。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文化体育科技类场馆等。此类机构目前在长三角地区有约9.95万家、占全国纳入统计总数近15%,用能人数约占总用能人数的15.83%,拥有建筑面积、消费能源总量、消费水资源等数据均较为庞大。与此同时,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极具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在长三角地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覆盖面广、影响大,在全社会绿色发展中无疑将具有范例效应和引领作用。

  

  从区域节能合作大背景看,长三角四省市地处同一气候区,建筑和用能设备设施类型、能源结构、用能习惯有很多共同特点,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众多相同规律可以遵循。前几天,国务院又批复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这为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有所长。江苏在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上海在生活垃圾分类、浙江在绿色数据中心认证、安徽在能源资源计量等方面,都处在全国较为领先的地位。“各省市要充分交流成功经验,分享已有成果,带动长三角齐头并进,最终辐射全国,兼善天下。”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副司长洪波建议,各省市要充分结合本地区实际,借助自身优势资源,聚焦一项或几项重点工作,既避免本省“遍地开花花不香”的局面,也避免各省重复投入资源搞同样的研究。

  自觉行动,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成绩大

  当前,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已是三省一市公共机构的高度共识和自觉行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有侧重、各有优势、各有特色,不断取得新进展。

  江苏坚持“点面”兼备立规矩,为公共机构节能高质量发展建规章、定标准。按照“基础建设有制度、有指南,宏观管理有规章、有政策,考核评价有办法、有标准”的工作思路,近年来先后制定或修订《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20余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研究制定机关集中办公区能耗定额,推进节能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坚持“内外”兼修添活力,为公共机构节能高质量发展育人才、供血液。着力构建层级树形节能专业队伍结构,建设专业化的能耗统计队伍、高水平的节能管理队伍,利用国管局开展的全国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育人才,近年累计组织各类节能业务培训超过10万人次;积极借助教育、卫生系统专业力量和地方丰富的科技和人才资源,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技术人才和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系统支撑。坚持“做说”兼顾育典型,为公共机构节能高质量发展树形象、扬正气。江苏全省已成功创建国家能效领跑者6家、节约型公共机构134家,创建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56家、节能示范单位817家,创建省级节能水单位超过1200家,营造纵深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良好氛围。

  上海以举办首届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创新与发展论坛为契机,以实现更有效地推动长三角节能工作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在技术、标准、市场等领域不断拓展、持续发力,全年推进节能技改面积158万平方米,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7个,太阳能光伏项目11个,建设新能源充电桩814台,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制度标准体系不断完善,节能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上海扎实推进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一体化发展,将创新融合建立新标准作为重要基石、开放合作引入新技术作为动力之源、整合资源拓展新市场作为源头活水。今年,上海将更多地推动制度标准的互鉴共享、更多地推动市场资源的开放互动、更多地推动服务保障的协作交流,与兄弟省市共同探索建设节能工作区域协作的新机制,为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浙江提高标杆、细化举措,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突出“管用”完善制度,加强《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配套制度建设,修订完成行政机关、普通高校、医疗机构能耗定额制度,探索编制体育场馆能耗定额制度,推进节能工作规范开展。突出“引领”打造典型,持续推进江苏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累计完成能耗领跑者6家、国家级132家、省级312家的创建任务,96%省级机关与45%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突出“绿色”实施改造,江苏全省县级行政中心98%以上完成LED灯源节能改造。突出“合力”加强宣传,开展省直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居住小区、在杭高校、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指导工作的活动,力争今年底实现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突出“标准”取得实效,出台《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浙江省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地方标准,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星级认证工作。截至目前,已颁发17张绿色数据中心服务认证证书。从首批认证的绿色数据中心能源绩效水平估算,平均节电率达24.4%,年节电量超800万千万时,年节约费用可达700多万元,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超5600吨。

  

  安徽将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作为重要工作抓手,2019年全省共有65家单位申报第四批国家级示范单位,225家单位申报省级示范单位。认真做好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今年着力推进省直集中办公区、生活区等重点区域的垃圾分类设施配备,积极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扎实开展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积极开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建设,制定重点用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方案,将207家单位纳入重点用能公共机构名录库。持续推进能源资源计量、节水、新能源汽车推广、绿色建筑等工作,创建3批35家单位为公共机构计量示范单位,推进省级节水型单位创建,加大省直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强绿色建筑管理。

  标准化信息化为先,4项标准建设先行先试

  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情况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势必要走向区域合作。

  “长三角三省一市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这两个关键,探索并构建全新的区域公共机构节能共商共建共享机制,并在理念、模式上为全国公共机构做出示范。”洪波提出期望。

  经过深度讨论,四省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签订会议纪要,明确在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公共机构节能优质资源区域共享、拓展公共机构节能企业发展空间等方面开展合作。

  

  会议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三省一市商定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价标准、绿色数据中心标准、集中办公区能耗定额标准等4项标准建设工作上先行先试,组建“标准认证联盟”,加快探索构建长三角地区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建设交流、合作和互认工作体系。另外,长三角地区拟在明年启动机制研究,在苏州吴江、嘉兴嘉善、上海青浦等合适地区试点探索,推进公务用车分时租赁市场一体化建设,合力提升长三角地区节能工作整体水平。

  四省市还在加快公共机构节能优质资源区域共享上达成共识,商定以制度标准建设、节能技术改造、新能源利用等方面内容为重点,开发建设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平台,采取开展课题联合调研、举办跨区域座谈交流、汇编典型示范案例等形式,推动跨区域优质资源有机整合、有序流动和有效供给,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建成公共机构节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通讯员 孙瑶

  交汇点记者 陈月飞

  摄影 陈月飞

  图源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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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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