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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战书在江苏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时提出这些要求
2019/06/06 21:40  新华报业网  

  

  栗战书在江苏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摄

  新华报业网讯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6月3日至6日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江苏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依法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绘就新时代美丽中国新画卷。

  江苏河湖众多、水系发达,治水护水任务艰巨。检查组先后对十多处河道和湖面进行了检查或随机抽查。到南京北十里长沟西支查看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赴扬州廖家沟调研生态大走廊建设情况,在太湖东岸了解围网拆除工作,在苏州护城河现场取水检测。栗战书肯定江苏水环境整治修复取得的成果,指出要持续强化对各类污染风险的分析防控,防止污染积少成多,确保水环境越来越好。他强调,河长既要履行好巡河、护河、督查职责,还要积极宣讲法律,让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检查组到长江滨江水源地、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查看水质状况。栗战书说,要严守安全底线,完善应急预案,保护好水源地,保证“清水北上”。

  检查组紧扣法律规定,把工业、城镇、农业和农村、船舶水污染防治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在污水处理厂和钢铁企业,栗战书详细询问治污设备运行情况,指出要加强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严格达标排放。在苏州市吴中区北港村、柳舍村,栗战书了解农村污水处理情况,要求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减少面源污染,建设美丽乡村。他还走进村民家中,询问用水方便不方便、价格贵不贵、安全不安全,强调水污染防治工作一定要让群众满意、得到群众认可。

  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到省生态环境厅了解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状况,同地方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交流,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栗战书说,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是社会共同遵守的最大公约数,权威和效力都要比一般的号召、工作措施大得多、管用得多。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法治、遵循法律,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地咬合。各部门各单位各方面都要行动起来,政府引领绿色发展,企业加快生态转型,公众践行低碳生活,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栗战书希望江苏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指示要求,积极探索符合省情的转型发展之路,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

  栗战书还看望了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为打好碧水保卫战作出贡献。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省长吴政隆参加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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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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