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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小化工” 背后官商勾结3起典型案例
2020/11/21 15:05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发现了一批“小化工”背后的官商勾结行为,严肃处理了一批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11月21日,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典型案例。

  1、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宫春晖涉嫌收受贿赂问题。宫春晖接受特定关系人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向辖区内化工企业推销污水处理药剂、尾气检测设备等,涉嫌收受贿赂40余万元,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宫春晖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靖江市斜桥镇新木村管理服务站副站长丁磊伪造手续、徇私舞弊包庇家族化工企业问题。新时代绝缘制品厂使用丙酮等危化品的生产车间与民宅相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丁磊作为新木村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问题排查上报负责人,明知该企业存在问题必须上报,但因其父是该企业法人代表,便通过模仿村书记签字、私盖公章等方式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不报。2020年10月,丁磊被立案审查。

  3、沭阳县茆圩乡原党委书记史建军包庇纵容昌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问题。昌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偷排废酸水,被行政处罚并刑事立案。因妻姐为该公司股东,史建军利用职务便利,不仅包庇纵容该企业违法生产,而且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给该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史建军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交汇点记者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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