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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二手车交易市场非法占地近10年,难解的“疙瘩”怎么解?
2020/06/17 20:05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在6月15日的《政风热线》直播中,来自扬州市的许先生向节目组反映了扬州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违法占地问题。泗洪县太平镇村民老高反映,自家七八年前在洪泽湖湖畔种植的上千棵杨树,在正在开展的退渔还湖项目中能否得到相应补偿?

  16日,记者兵分两路,分别跟随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督办组赶赴现场。

  抽丝剥茧,诸多问题浮出水面

  两台挖掘机轰隆隆忙碌着,工人在拆除板房,15日上午,大雨之中,扬州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不远处的停车场内,拆除整治工作正在进行。

  这一处停车场,正是被举报的非法占地场所之一。据许先生反映,位于扬州市邗江区荷叶东路8号的扬州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违建达35000平方米,其中包括5家汽车4S店12000平方米,另有23000平方米是二手车经营用房和汽车修理厂用地。

  事实情况到底如何?经督办组现场核实租赁合同发现,2009年12月和2010年5月,扬州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先后两次租用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村集体土地40亩、23.7亩,合计63.7亩,并且其中一份合同已于去年到期。

  2011年5月,该公司占用上述土地开工建设扬州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经现场勘测,共占用土地面积77.8亩,其中建设用地31.2亩、农用地46.6亩(耕地19.8亩)。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局长徐斌介绍说,扬州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所用土地为租赁集体土地,未办理相关用地和规划手续,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4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属于非法占地行为。

  记者在现场还看到一份资料显示,原邗江区国土局早在2013年就对这一非法占地行为进行过调查,2014年这个案子按照属地职能分工又被移交到市城管局。

  邗江城市管理局数字化中心副主任徐海峰介绍,邗江区城管局工作人员曾在2018年6月24日的巡查中,发现扬州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存在一处违建停车棚,并于当年12月发出限期拆除决定书,但之后并未整改到位。今年3月,邗江区城管局又向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出一份综执函,要求管委会作为拆除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制定强制拆除预案,并告知具体日期。

  16日上午,督办组一行却在该交易市场看到,被责令整改的停车棚并未拆除,并且有部分商户还处于装修状态。

  事实到这里也已经比较清楚,从2013年至今的7年时间内,该交易市场原来的违法用地状态不但没有消除,还在2015年又租用了土地约18亩,用于停放车辆。并且,面对有关部门多次的整改要求,该交易市场并未履行到位,这背后,究竟是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记者跟随督办组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

  屡遭举报,经营户们也喊“冤”

  “我们只想好好做生意,怎么老是被找茬?”督办现场,不少经营户前来围观,你一言我一语地表达着不满。

  “我们交易市场曾是当年地方的重点招商项目,落地时曾承诺我们可以边建边办手续,这么多年过去了,项目建设合法手续却被一拖再拖,相关协议承诺也一直没有兑现到位,我们也很焦急。”扬州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负责人袁帮祥无奈地告诉记者,该交易市场一度做到过全国二十强,而由于土地手续问题,市场一直无法根据当初的规划进行建设,近几年来一直处于屡遭查处的尴尬境地,转型升级之路举步维艰。

  显然,这是一桩历史遗留积案。这么多年一拖再拖,这个“命运多舛”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想要拿到合法手续怎么就这么难?

  “就我们目前所了解的情况来看,这片土地它确实达不到合法合规的标准。”据维扬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张谊齐介绍,第一是因为在市场的上空有高压电线,退让距离达不到;第二点,市场北侧有高速公路,退让距离必需达到30米,这一点也没有达到要求。

  张谊齐表示,这块土地在城市规划中应该是绿地,77.8亩中仅仅有30多亩是符合“两规”,这些综合因素加在一起,导致了该交易市场几乎不可能再取得合法手续。

  有问题,就要解决。但一面是违法占地经营的事实,一面是200多户个体经营户、700多个从业人员的生计问题,这让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头疼不已。

  目前,该交易市场是国际汽车城内唯一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量占扬州地区80%的份额,从业人员多,如果简单粗暴地一拆了之,势必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及民生经济的损失。

  “受疫情影响,我们市场与阿里巴巴等国际化重要平台的深度合作也陷入停滞,经营户们有苦难诉。恳切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帮我们完善有关手续,让我们继续为地方经济作贡献。”袁帮祥表示。

  坚决整改,两年之内完成整体搬迁

  作为10年前的园区管委会的招商引资项目,扬州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非法占地到底拆不拆?经营人员怎么疏导?对这几年间执法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又该如何追责?

  面对督办组的一连串疑问,邗江区副区长徐安朝表示,15号的节目播出后,邗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当天便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处置方案,并形成了《关于研究处置扬州旧机动车交易市场非法占地建设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

  “目前,扬州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非法占地行为正在进行整改,关于2015年占用的18亩土地,将于7日内整改到位,土地恢复原状,退还集体经济组织。”徐安朝告诉记者,关于2011年占用的77.8亩土地,由于目前该市场从业人员众多,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民生角度考虑,邗江区政府、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尽快对市场实施搬迁,年底前完成新市场的选址和土地挂牌,明年初启动建设,两年内完成市场搬迁。搬迁后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所占土地按原地类恢复到位。

  “确实这个市场占地面积比较大,牵涉到的矛盾也比较多,我们会坚决督促地方政府尽快制定整改方案,有序稳妥地进行整改。责成扬州市、邗江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跟踪督办,保证整改到位。”省自然资源厅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刘庆介绍说,省自然资源厅督促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梳理这个事情的整个执法环节和监管环节是否存在问题,严肃追究监管不力的责任。

  刘庆说,下一步,全省自然资源管理系统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化解违法存量,遏制违法增量,对新增的违法用地采取零容忍态度,对历史的违法用地开展三年综合整治,积极构建严管控严整治的格局。

  退渔还湖,违规种的树还赔吗?

  16日下午,记者在泗洪督办现场看到,老高家的杨树林位于太平镇洪泽湖堤坝下,靠近湖面的滩涂上。他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在滩涂上种杨树,现在这块地上有600余棵树,较大的树2013年栽的,较小一些的2016年栽的。“过去,许多村民都把堤坝旁边的空地用起来,有的种树,有的造房子,当时没想过是否合规。”老高说。

  泗洪县水利局项目建设总工程师姚飞坦言,太平镇村民违规使用滩涂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建国后水利学家测量后,将地平面12.5米以下算作洪泽湖湖区,12.5米以上则可围湖建坝。但现如今洪泽湖的日常蓄水位涨到了13.5米,我们目前看到堤坝下的区位在汛期时都会被水淹没。”

  “老高和其他村民使用滩涂湿地,并没有和政府或者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他们的行为明显是违规的。“太平镇镇长王传忠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老高可以选择卖掉较大的杨树,将未长成的杨树移栽到堤坝以外。

  正在洪泽湖推进的退渔还湖项目,是江苏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重要举措。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郑阿宝介绍,江苏共有湿地滩涂282.2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为更好地保护湿地滩涂,早在2017年江苏就已启动退渔还湖。3年来,省政府投入巨大的精力和经费,积极保护湖泊湿地。

  根据《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占用补偿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占用补偿标准基数和等级系数(试行)的通知》,对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虽无省海洋与渔业局《水域滩涂养殖证》,但纳入洪泽湖渔业管理局正常管理(交增保费)的,按1500元/亩给予补偿。“老高目前需补偿的土地面积为19.9亩,镇上将统一核对后发放赔偿金。”王传忠说。

  据了解,目前太平镇清查违规使用湿地村民共100余户,涉及湿地面积超3000亩。当地政府正在加紧核查这些违规用地,计划在7月汛期来临之前与当地村民完成补偿金合同签订,以便及时拆除违规建筑、清理作物,从而降低汛期隐患。

  交汇点记者 林元沁 实习记者 陈珺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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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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