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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江苏省消保委细数电商平台“几宗罪”
2021/11/09 22:13  新华报业网  许海燕 洪叶  

  交汇点讯 11月9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电商平台侵犯消费者权益相关问题报告》,对淘宝、京东、苏宁易购、网易严选、唯品会等7家电商平台相关条款及功能进行调查,发现电商平台存在强制收集个人信息、社交功能套路深、诱导消费等多种问题。

  个性化展示强制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调查中,七家平台均将基于个性化展示的商品、服务的展示浏览功能与用户协议捆绑,要求消费者默认同意接受平台收集处理消费者的设备信息、服务日志信息、浏览搜索记录等非必要信息,以便平台通过消费记录和习惯向消费者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商品展示。

  这种个性化展示功能看似便利,实则限制了消费者浏览及购物自由,如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成功后,基于大数据的推荐,依然会频繁收到已购产品的推送,既不智能,更影响购物体验。在研究个性化推送能否关闭时,七家平台在用户/隐私协议中均明确表示如消费者不愿意使用相关推荐可以关闭个性化展示。

  但省消保委发现个性化展示关闭功能隐蔽、不易寻获,与平台默认注册及同意开通相关功能相比,消费者处于权利义务不平衡地位。此外,平台只提供了个性化展示关闭功能,而未提供信息收集终止功能,即消费者即使选择关闭定点推送,其消费习惯、搜索记录等信息依然在被强制收集状态下,个人信息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省消保委认为,根据消费者的购物记录、消费习惯进行分析进而推送商品的个性化展示不是网购的基本功能,也不是网购平台的必须功能,设备信息、服务日志信息、浏览搜索记录也不是实现网购平台基本功能必要的个人信息。平台要求消费者接受收集非必要信息属于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以及个人信息安全。

  第三方共享信息条款有待完善

  调查发现,七家平台在隐私政策中均要求消费者同意其向第三方共享用户个人信息。且电商平台在条款中强调会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做去标识化处理,并在其隐私政策中表示他们向第三方共享消费者信息是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但去标识化的所有流程都被隐藏于平台的“内定规则”之中,消费者甚至无法查证平台是否真的采取相关措施,相关隐私政策真实性无法求证。

  根据江苏省消保委网络舆情分析,今年以来,与平台隐私政策中第三方共享相关的负面舆情共计6715条,舆情要点一方面主要是工信部加大对违规使用共享个人信息的整治,另一方面是网友及舆论质疑,主要包括以下三点:一是不同意隐私政策,APP难以使用,部分APP需要先同意隐私政策或服务协议后,才能进入APP界面正常使用。二是隐私政策中不明示共享信息的第三方,隐私政策中注明向第三方共享,但是却不告知消费者共享对象、共享目的,引发消费者质疑。三是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未做匿名化、隐私化处理,针对向第三方共享的信息,有网友吐槽实名资料包括姓名、联系方式、交易记录等遭泄露,个人隐私保护存隐患。

  我国最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经营者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提出了更严格、完善的要求,也更好地保障了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结合调查情况,省消保委梳理出三点有待改进之处:

  一是平台告知不够充分,不足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比如只列举了第三方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没有告知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等。

  二是平台只取得概括同意,不足以保障消费的选择权。共享个人信息条款仍从属于隐私政策,没有以独立文件单列,用户不能单独表达同意或不同意。

  三是消费者无法核实去标识化实际情况,与实际感受有差距。

  社交分享功罔顾消费者真实意愿

  有网友在社交平发文称,某天打开淘宝,莫名就多了所谓的“淘友”,系统还一直让推荐分享自己买的东西给所谓的“淘友”,这些淘友其实都是自己手机通讯录里的,有的甚至从来没联系过,只是静静地在通讯录,有点看不懂淘宝这波操作。

  调查发现,电商平台在推进社交功能的过程中,出现如打包通讯录发送好友邀请、默认消费者分享购买记录的现象,罔顾消费者真实意愿的手法,引起消费者不满。

  部分平台隐私保护说明中规定消费者只要授权平台访问用户位置,即视为同意平台向其推荐附近的人;只要曾经授权平台访问通讯录,即视为同意平台向其推荐可能认识的好友;拼单、商品评价、未评价商品都视为用户同意同步至社交圈中,而消费者如欲取消需要到设置中进行操作。平台通过把条款隐藏在消费者不会注意的隐私保护说明中,获得消费者的授权,实际是变相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使很多消费者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将自己的个人隐私公之于众,其行为已被消费者广泛诟病。

  根据江苏省消保委网络舆情分析,今年以来,与平台分享功能涉嫌侵权相关的负面舆情共计10068条,涉及以下两个方面内容:一是部分平台默认读取通讯录、位置等,包括分享给附近的人、自动添加好友、虚假发送好友申请等;二是自动分享购物记录、浏览记录等,通过拼小圈、淘友圈等未经同意分享购买记录,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诱导消费者问题饱受诟病

  在调查中,省消保委发现,部分电商平台存在诱导消费、玩弄文字游戏、虚假宣传的行为。如显示免费领取商品,吸引用户参加活动,使用“大额红包”“前XX名幸运用户”“仅需一名好友助力”等宣传形式使消费者误以为免费商品唾手可得,并且显示为“超容易模式”,通过不断误导及心理暗示,使消费者认为可以轻松达到相关活动条件,实现提现或免单优惠,从而不断花费时间及社交成本,实际上成功率较低,消费者所付出的成本与其宣传已不成正比,涉嫌虚假宣传及误导消费。

  根据江苏省消保委网络舆情分析,今年以来,诱导消费者问题相关的负面舆情共计18464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现活动问题集中,其中现金大转盘、守卫现金、天天领现金、大额红包等活动先给一定基数,诱导转发链接邀请好友助力,提示“马上提现”,多次助力无果,被指涉嫌虚假宣传。二是领取、使用优惠券难,人为给优惠券设置“门槛”,涉及故意取消使用优惠券的订单、尝鲜卡无门槛优惠券领取难等。三是0元购、砍价免费拿、免费领商品等遭质疑,砍价提示第二件免单,实际只给代金券或者多次购买砍刀却无法砍价成功,引发消费者质疑,还有网友提出平台0元购后直接寄货,待发货后再利用免密支付扣款,容易误导老年客户等。

  今年9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各平台企业“不得利用任何形式诱导点击、诱导下载、诱导消费”,电商平台上出现的吸引消费者眼球、诱导消费者拉人助力、玩弄文字游戏等现象显然有违相关要求。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电商行业从未知的蓝海走到百花齐放的今天,完善行业规则、贴合法律规定、尊重消费者诉求才是市场的发展方向。希望各类电商平台根据消保委提出的上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主动改正,依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摒弃霸王条款、套路选项等花招,用真诚的服务、良好的消费体验,赢得市场的认可。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海燕 洪叶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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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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