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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庆中秋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出行指南看这里
2020/09/28 17:46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推动区域高效协作、信息互通共享,探索建立高速公路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在2020年国庆中秋双节即将到来之际,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发布《2020年国庆中秋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出行指南》(以下简称《出行指南》)。

  《出行指南》涵盖节日期间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出行热点信息,如节日期间车辆通行政策、天气情况、路网运行研判及拥堵路段、施工及特情信息、车辆限行政策以及出行服务咨询等,是长三角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体化出行服务信息的一项创新举措。

  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放假安排,2020年国庆节假期(含中秋节)从2020年10月1日(星期四)-10月8日(星期四)放假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小客车通行政策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国庆节期间(含中秋节)从2020年10月1日00:00-10月8日24:00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施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天气概况

  据气象部门预测,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长三角区域天气变化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假期前期(9月30日—10月2日),受地面弱高压控制,区域以多云天气为主,早晨前后江苏东部和北部地区有雾;

  假期中期(10月3日—5日),受低涡切变线和冷空气共同影响,安徽南部、江苏南部、上海、浙江北部等地有明显降水过程,局部地区有大到暴雨;

  假期后期(10月6日—8日),长三角区域以多云天气为主。

  请出行前查询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错时避让气候条件不佳的出行目的地;出行过程中若遇低能见度及降水天气时,请打开车灯、谨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

  国庆中秋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运行预判

  截止2019年底,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总里程达1.5万公里,同比增长1.8个百分点。

  路网流量预判

  预计国庆节期间(8天)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网车流规模达7771万辆次,日均流量971万辆次,同比(2019年937万辆次)上升3.7个百分点。

  预计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网出行强度最大的时段将出现在首日上午10:00—12:00,各省市出城方向将迎来车流高峰;其次为假期最后两天下午15:00—18:00,主要为入城方向的返程车流高峰。

  请出行前关注实时路况信息,错开出行高峰时段及拥堵路段。

  流量较大易拥堵路段

  节假日期间,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流量较大的路段主要有:上海G40沪陕高速长江隧桥及G1503上海绕城高速高东入口段、G2京沪/G42沪蓉高速入城段、江苏方向安亭段、G15沈海高速朱桥段、G50沪渝高速徐泾段等;江苏省G2京沪/G42沪蓉高速无锡-苏州共线段、G15沈海/G40沪陕高速南通共线段、G2京沪高速淮安-扬州段及广靖锡澄段、江阴大桥、苏通大桥等过江通道等;浙江省G2504杭州绕城北线及西线、G50沪渝高速长兴至泗安枢纽、G25长深高速鹿山枢纽至李家港枢纽;安徽省G4001合肥绕城高速、G36宁洛高速滁宁段、G56杭瑞高速徽杭段、芜湖长江大桥段等,届时部分路段将因车流规模持续增长出现车辆缓行甚至拥堵等情况。具体如下图表所示:

  节日期间施工路段

  国庆节期间,江苏省内高速公路仍在施工的路段如下图所示,出行途经施工路段时,请注意现场交通标志提示,保障行车安全。

  特情信息提示

  国庆节期间,江苏省内暂停服务的收费站及服务区如下图所示:

  货运车辆限行路段

  国庆节期间,长三角区域共有9个高速路段分时段对货运车(黄牌或中型以上货车)施行限行政策,其中具体限行路段如下图:

  安徽省:对黄牌货运车通行暂无管制政策。

  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路段

  国庆节期间,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禁行管制措施,具体禁行范围如下图:

  出行提示

  1) 国庆节即将来临,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常态化阶段,建议节日期间出门前请做好个人防护准备,出游期间请密切关注各地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风险提示,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配合相关场所工作人员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疫检测,做好车辆人员记录留存;在公共场合请保持合理距离,人多避拥挤。

  2) 根据《出行指南》提示,出行前请做好行驶线路规划,错开高峰时段、避让拥堵路段出行;出行中可通过广播电台、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及电子显示屏、各地图导航APP等及时关注实时路况信息,并注意行车安全;若遇交通拥堵可合理选择邻近收费站或国省干线公路进行绕行。

  3) 自驾游出行前,请仔细检查车况并加满油,检查相关证件、保险是否齐全有效,遵守交通规则。出行途中经过施工路段时,请注意现场交通标志提示,保障行车安全。

  4) 高速公路车流密集路段请谨慎驾驶,谨防追尾、碰擦等事故。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摆放警示牌并开启双闪灯。遇轻微交通事故,请尽量采用快速理赔方式,若发生较大事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相关事故人员须迅速退到护栏外保证安全。

  5) 出行前关注天气变化,充分考虑天气对驾驶的影响,出行过程中若遇低能见度及降水天气时,请打开车灯、谨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

  6) 请关注旅游、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前往景区前,请提前了解和查询景区疫情防控、开放、门票预约、客流限制等措施,错峰预约出行。

  事故报处及救援咨询

  事故发生时,可拨打110或者:

  上海市:021-12122;

  江苏省:025-96777、025-12328;

  浙江省:0571-12122;

  安徽省:12122、0551-96566;

  交汇点记者 梅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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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纪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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