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江苏 > 社会 > 正文
今天入梅,江苏正式进入主汛期,如何打好防汛抗旱主攻仗?
2020/06/09 18:54  新华报业网  

  9日起江苏省淮河以南地区自南向北先后进入梅雨期,江苏正式进入主汛期。伴随着降雨的增多,今年全省防汛抗旱形势如何?9日,江苏省水利厅召开通气会,介绍相关情况。

  苏北地区旱情形势严峻

  截至目前,我省苏北地区旱情形势严峻。发布会上,省防办副主任孙洪滨列出一串数字:需水量方面,我省江水北调沿线地区灌溉面积2138万亩,其中水稻栽插面积约1600万亩,6月底前还需水量约37亿方;可供水量方面,6月中旬,江都站、宝应站等第一梯级泵站可抽水量6.1亿方,“三湖一库”可供水量8亿方,合计14.1亿方,供水缺口约7亿方。

  5月27日,省水利厅发布洪泽湖干旱蓝色预警,提醒交通、农业部门以及徐州等6市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做好抗旱相关工作。“如果按照天气预测,苏北地区能得到降雨及上中游来水的补充,缺水形势可以改善。”孙洪滨说,但由于天气预测的不确定性,若无有效降雨,抗旱形势还将极为严峻。

  针对苏北地区严重旱情,省防办加强水情会商研判,统筹配置长江、淮河、沂沭泗水源,严格调水沿线用水管理,多措并举保供水。全力实施江水北调,今年已向骆马湖补湖4.49亿方。全力实施江水东引,目前江都东闸、高港闸站泵闸联合引江,流量合计约800立方米每秒,沿海五大港闸保持关闭,全力维持兴化水位,为宝应、北坍、大套等站抽水及里下河地区、沿海垦区用水提供水源。调度启用里下河水源调整工程补水泵站开机抽里下河水,相应替代江水北调水源,确保更多水源北送。启用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相应替代洪泽湖水源。6月1日起在淮河入海水道金湖控制线临时架设200台套抽水机组,增加向洪泽湖以上区间的调水规模。

  今年以来降雨量比常年同期略偏少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省入梅日较常年偏早,入梅后降水将明显增多,梅雨期总体偏长。预计今年梅雨期降水阶段性特征明显,前期和后期多集中性强降水,中期以过程性降水为主,特别是13-14日我省将出现较强降雨过程。同时,9日起我国主雨带将抬升至湖南中部、湖北中东部、江西北部和江浙沪一带,长江流域可能发生流域性洪水。

  另一方面,4月以来,我省淮河流域降雨严重偏少,淮河及沂沭泗诸河上游来水异常偏枯,湖库蓄水严重不足,抗旱形势十分严峻。

  “今年以来,我省降雨量比常年同期略偏少,分布不均、前多后少。”省水利厅兼省应急厅副厅长、省防指秘书长张劲松表示,尤其自4月份以来,全省降雨量110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少40%。

  目前,苏北地区“三湖一库”水位均低于正常蓄水位,比常年同期低0.44米~0.94米,比去年同期低0.45米~0.49米;总蓄水量22.1亿方,比常年同期偏少41%,比大旱的2011、2019年同期还偏少5%、29%。5月,长江大通来量617亿方,比常年同期偏少约30%,造成我省沿江高潮位比常年同期偏低,直接影响到沿江闸站抽引江水效率。

  关口前移,“防”“救”并举

  江苏地处长江、淮河流域下游,10.72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要承受上中游近200万平方公里来水,长江、淮河、沂沭泗、太湖洪水经江苏下泄入江入海,80%国土面积处于洪水的威胁之下,防汛抗旱任务十分繁重。

  全省各级防汛抗旱部门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关口前移,扎实开展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根据省情实际,我省建立健全了防汛抗旱指挥协调机制,省防办由省水利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共同组成,设在省水利厅。省水利厅负责日常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侧重于“防”;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侧重于“救”。

  省水利厅1月初即下发水利工程汛前检查通知;3月上旬,省防办又发出通知部署各行业组织汛前检查。各地实行“首查”负责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大检查。在做好险工隐患处理、城市防洪排涝等工程设施检查的同时,强化防汛指挥系统、防汛会商系统、小型水库通信预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的检查维护。此外,省水利厅还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加快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全面排查消险除患。

  目前,省市县共储备块石163万吨、“三袋”4015万只、土工布339万平方米、木材9013立方米,基本满足防汛抢险需求,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在最短时间、最近距离、最快速度将物资调拨到位。

  防汛抗旱进入实战期,张劲松表示,为打好主攻仗,全省各级防汛系统已全面启动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省防指近期还将举办全省防汛抢险综合演练和防洪调度演练,督促各地从实战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加强各种抢险力量的资源整合,全面提高防汛抢险效能,确保拉得出、打得响。

  交汇点记者 吴琼

标签:
责编:郑亚群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