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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全国高速公路“一张网”运营 江苏即将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2019/12/27 19:45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工作部署,2020年1月1日0时,全国高速公路将进行系统切换,正式实施“一张网”运营,全面实现省界不停车快捷通行。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记者从交通部门获悉,目前江苏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已进入到最后冲刺的关键阶段。据介绍,需拆除的19个省界收费站年底前确保全部完工,273套门架建设、2489条车道改造全部完成,全年新增ETC用户812.3万任务已于11月底提前完成,834套入口拒超设备全部接入收费系统。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高速出行有什么变化,将会带来哪些影响?以下为江苏省交通运输部门权威解答——

  一、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意义有哪些?

  答: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切实举措,是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对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和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带给通行车辆的最大便利是什么?

  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苏鲁川渝试点区域内路网营运总体平稳有序,降本增效,惠民利民成效显著,据统计,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客车平均通过省界时间约为2秒,比之前减少了约13秒,货车平均通过省界时间为3秒,比之前减少了26秒,极大提高了通行效率,减少了有害气体的排放,节能减排效果明显,进一步提升了高速公路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三、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否意味着取消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答:不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为了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减少车辆排队交费时间。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仍按照所属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标准继续执行。

  四、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有哪些变化?何时开始执行?

  答: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执行,主要作了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增加了专项作业车大类,解决了专项作业车没有统一收费规则的问题;二是将8座、9座小型客车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与车辆注册登记分类标准保持一致;三是载货汽车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进行分类。其中,两轴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为1类货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的为2类货车;三至六轴货车分别为3类、4类、5类和6类。

  五、货车为何要改为车(轴)型收费?

  答: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普遍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主要目的是为避免车辆“大吨小标”,并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费站通行效率和货车ETC推广。随着我国治超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在此情况下,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

  六、货车改为按车(轴)型收费后,如何实施治超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和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

  答: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货运车辆,都将全面实行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

  七、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的收费方式是否发生变化?

  答:为提高公路通行效率,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省界处原有的正线路面收费设施将拆除,在省界附近设置虚拟收费站,同时高速公路沿线断面设置ETC门架系统,省界虚拟收费站及ETC门架系统均具备通行费分段计费、车牌图像识别等功能。

  ETC车辆仍然可以不停车驶入和离开高速公路,实现“分段计费,通过车载单元(OBU)和后台记账形式自动完成扣费”;非ETC车辆在驶入高速公路时需在入口收费站领取通行卡,在驶出高速公路时需在出口收费站交还通行卡并交纳全路程通行费,实现“分段计费,出口收费”;通行省界时不再需要停车交卡、交费和领卡,而是直接通过。

  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站后,如果用户通行多省,有问题该如何投诉?

  答:用户可拨打沿途任意省份的客服电话,ETC用户还可拨打ETC发行方服务电话投诉。

  九、取消实体省界收费站,对通行省界虚拟收费站有速度限制吗?

  答:车辆通过省界时,可按路段所设标志规定的速度正常行驶。

  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是否一定要安装使用ETC?

  答:鼓励车辆通过安装使用ETC快速通行。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未安装ETC车辆也可通过在高速公路入口领取卡、出口还卡交费的方式通行。但安装使用ETC的车辆全程无需停车,即可完成交费,通行效率更高,也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因此,从方便快捷、节能环保等角度来看,鼓励用户优先通过安装使用ETC快速通行高速公路。

  十一、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ETC用户原有的卡和车载标签有何变化,如何使用?

  答:无变化。ETC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时不停车通行,在通过省界及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时实现不停车缴费。未安装车载标签的ETC用户在通行人工收费车道时,与现金用户操作流程相同,需要领取通行卡进行路径标识,其ETC卡仅做为电子钱包使用。

  十二、为什么从2020年起单卡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答:对ETC车辆给予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车辆安装使用ETC,提高通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同时降低高速公路运营成本。ETC单卡用户,是在计重收费的条件下,为货车实现非现金支付提供的一种服务方式,只能用于人工收费。考虑到目前各地正在改造货车通行费计费系统,尚不具备全面实现货车不停车快捷收费的条件,交通运输部已经部署各地,在2019年年底前对单卡用户继续予以不少于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继续支持其非现金支付功能;但从2020年1月1日起,将不得再享受ETC优惠政策。对于这部分用户,我们将组织相关机构为其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保障其继续享受各类ETC优惠政策(包括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十三、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非ETC用户如何通行?

  答:非ETC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时在入口收费站领取通行卡,直接不停车通过省界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时在出口收费站交还通行卡并交纳全路程通行费。

  十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使用通行卡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是通行卡要和车辆对应,一次通行必须使用同一通行卡。二是通行卡要妥善放置于对应车辆内,不得故意遮挡或屏蔽。三是持通行卡的用户在高速公路出口交费时要交还卡。四是通行卡丢失或人为损坏,需在出口收费站赔偿通行卡工本费。

  十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如果在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发现通行卡丢失或者失效,将如何处理?

  答:如果通行卡丢失或人为损坏,用户要主动告知收费员入口收费站名称、途径路段等信息,收费员核实情况后收取通行费。用户需赔偿通行卡工本费。

  十六、据了解不同省份分别出台了一些通行费减免和优惠政策,如有的省份出台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车辆跨省行驶时,是否能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答:为维护收费秩序公平规范,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各省对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进行清理规范。各省地方性优惠政策仅对省域范围内通行车辆生效,车辆跨省通行时,若符合通行费省份相关政策优惠条件,则在该省通行费用享受优惠减免。

  十七、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是否还需要检查?优惠目录按照什么执行?

  答:需要。取消省界实体收费站后,收费经营管理单位应在出口收费站外广场合理布设查验点,出口收费站外广场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继续在收费车道内实施查验。鲜活农产品优惠目录按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执行。

  十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为什么要实行预约通行?

  答: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全国高速公路将统一实行分段计费、并在进入出口收费站前统一扣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如果不提前预约,将会发生先扣款、待出口查验符合免费条件后再退费的情况。由于退费需要一定程序,不仅会影响用户体验,还会在一定时间内占用鲜活农产品运输业户的资金,增加经营成本。

  十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如何预约通行?

  答:交通运输部将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建设全国统一的预约服务平台,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司机可通过网络(手机APP)或客服电话系统提前预约通行。对未提前预约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仍然可以通行高速公路,但会被提前统一扣费;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办理退费,保护车辆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未提前预约的绿通特情车辆如何进行退费?

  答: 客户可凭查验码在预约平台发起退费申请。预约平台收到客户退费申请后,将对退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查验合格后将办理退费。如审核不通过的,将在预约平台反馈客户退费审核不通过。由于退费审核需要一定程序,不仅会影响用户体验,还会在一定时间内占用鲜活农产品运输业户的资金,增加经营成本,因此建议用户提前进行预约通行。

  二十一、为什么现在省内可以免费的农产品,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就不能免费了?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 号)文件要求,各省需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清理规范本地区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国范围的一致性和规范性。因此不在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里的农产品,不再享受“绿色通道”优惠。

  二十二、如果经查验发现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文件精神,对①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 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记入“黑名单”,在②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并将有关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对外公开;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备注:①一年内:以第一次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时间计;②一年内:以列入黑名单时间开始计,不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包括95折优惠),但仍然可享受不停车快捷通行服务)

  二十三、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可否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交纳通行费?

  答:移动支付方式是现金支付方式的有效补充。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不影响移动支付正常使用,用户仍可以在支持移动支付的收费站使用移动支付方式交费。

  二十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如何获取通行费票据?

  答:获取通行费发票的方式保持不变。用户使用ETC(或用户卡)支付通行费的,可通过“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服务平台”即“票根”APP、小程序、网站(网址:www.txffp.com)获取电子发票;用户使用现金缴费的,可在出口收费站获取实交费用的纸质票据。

  二十五、客车收费车型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客车仍按照座位数分成4类,仅将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由原来的2类车调整为现在的1类车,因此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的收费标准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费标准执行,其余各客车车型的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二十六、为什么客车收费标准没变,但收费却变了?

  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计费方法更加精确,主要发生两方面变化,一是改变以往按最短路径计费方式,按照车辆实际行驶路径计收通行费;二是改变以往通行费额“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方式,按实计收,MTC车辆按实计收通行费四舍五入取整至元,ETC车辆按实计收四舍五入取整至分。

  二十七、为什么要进行货车计费方式的调整?(货车为何要改为车(轴)型收费)

  答: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费站通行效率和货车ETC推广,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

  因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文件精神,交通运输部组织修订《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开展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从2020年1月1日期,统一按车(轴)型收费。江苏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相关部委印发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等系列文件,开展了相关工作。

  二十八、货车改为按车(轴)型收费后,如何实现治超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和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在货车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后,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高速公路将根据入口称重的结果实行入口拒超和联合稽查,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超限车辆将在入口被劝返,这样就能够提高行驶环境安全性,保障车辆的行车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

  二十九、货车的车(轴)型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您可关注“江苏高速96777”微信公众号、江苏高速公众出行服务网(http://www.js96777.com/)或江苏高速公路任一收费站站前的收费标准公告牌。

  三十、货车车型收费标准是怎么核算出来的?(测算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各省市均要科学测算并依法调整通行通行费费率,具体测算要做到“两个确保”,确保在相同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以统筹维护好重车和空车、高速公路使用者与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三十一、货车按轴型收费后通行费会有什么变化?(为什么空驶费用比原来增加了)

  答:本次收费公路计费方式的调整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按照“确保在相同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的总体原则进行,同时统筹兼顾空车、重车的通行费负担,新的货车车型收费标准也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征求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原来货车计重收费是以收费站现场称出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收通行费,“多装多收,少装少收”。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改为车型收费后,同一种车型无论装多装少,应缴通行费费额均相同。因此,轻车、空车会比原来应缴费额增加,重车、满载车会比原来应缴费额减少。货车改为车型收费后,实载率越高同比以往的计重收费方式,通行费成本越低。所以说,建议广大运输企业和货运车主在不超限的前提下尽量“多装多载”,争取在计费方式调整后应交通行费额不增加甚至下降。

  此外,我们还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提供给广大车主,对所有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实施通行费9.5折无差别基本优惠;并对货运车辆如港口集装箱车辆或营运货车给予一定通行费优惠。

  三十二、按照车(轴)型收费对不同装载情况的车辆是否公平?

  答:由于车辆轴数容易辨别、分类简单明确,因此货车按车(轴)型收费是国际上普遍的做法。将车辆轴数作为车型分类主要指标,也便于实现车辆自动分类,为货车自动分类和自动收费创造条件,符合我国未来收费公路的发展方向。在合法装载的前提下,同一轴型的货车(尺寸完全相同,行驶速度也基本相同)无论载货多少,对公路资源的占用都是一样的,按统一标准收取通行费具有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也有利于促进公路货运行业集约经营,提高公路运输实载率,提高全社会运输效率。

  交汇点记者 梅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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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建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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