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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4日起 超限车辆不得驶入江苏高速公路
2019/11/01 12:12  交汇点新闻  

  交汇点讯 11月4日8时起,江苏全面实施高速公路入口拒超和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工作,实现高速公路、过江通道超限检测点100%覆盖,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据了解,高速公路入口拒超是国务院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超工作推出的又一项重大政策举措。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4号文)精神,为了全面做好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江苏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抓紧加快相关道路改造、称重检测设备安装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交通综合执法部门、高速公路公安交警部门紧密协作,加强保障,共同做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管理和相关系统调试对接工作,截止2019年10月20日,江苏高速公路全面完成入口拒超工程建设和联调联试,具备入口拒超条件。

  为确保工作实效,江苏省交通执法、公安交警、高速公路单位“一路三方”联合开展入口拒超和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广泛宣传。面向全社会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提升宣传效果和知晓度。二是细化方案。在高速公路连接道路,实施远程交通标志诱导,提示超限超载车辆提前绕行驶离高速公路;各高速路段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制定入口拒超实施方案,重点收费站道口实行公安交通联合驻勤,通力协作实施劝返和现场处置工作。三是做好保障。成立“一路三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组织领导,强化现场保障措施落实,入口超限超载车辆等数据实行“一日一报”,加强工作通报和考核机制,落实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确保高速公路入口拒超和集中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自11月4日8时起,全省封闭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所有货车必须按照交通标志及人员引导,驶入货车通道接受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在重点收费站设立公安交通联合驻勤点,24小时驻勤配合开展入口治超;高速公路收费站将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劝返。对不听劝阻或扰乱交通秩序的,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查处;高速公路收费站在出口发现严重超限超载车辆时,进行现场拦截,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现场及时进行查处;同时,各收费站将超限超载车辆数据、照片、视频资料,传输给公安、交通部门实施非现场执法,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管控和处罚。

  交汇点记者 梅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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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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