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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改革30条” 创新创业强动力 改革“横向科研”管理方式 更好服务社会需要

  “横向科研”是指由企业等社会单位委托科研院所进行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自去年江苏“科技改革30条”全面实施以来,高校院所为“横向科研”松绑减负的政策逐渐落地见效,大大激发了科研人员服务企业和社会的积极性。

  前不久,南京工业大学的夏霆老师被评为“社会服务型教授”,成为南工大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第一批受益者。以往,高校职称评定多看重以承接国家课题、发表论文为主的“纵向课题”,以服务企业和社会团体为主的“横向课题”权重不高。对于主要从事横向课题的夏霆来说,尽管工作取得不少成绩,但对职称评定却帮助不大。自2018年下半年起,南京工业大学根据江苏“科技改革30条”进行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在职称考核中不仅将横向科研与纵向科研同等对待,而且新增了社会服务型系列职称,主要考察横向课题的社会经济效益,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教师提供了职称晋升通道。

  南京工业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教授夏霆说:“不仅仅是可以考核论文,同时也考核服务社会大众的一种能力,使得以前的老师原来关在实验室里,关在门里写论文的,一下子可以放眼到怎么来为社会服务。”

  除了职称评定,江苏“科技改革30条”还对横向科研的经费管理进行改革:原来需要经过院级、校级两道审批手续,如今只需要项目负责人自主审核、自主签批,主管部门通过“负面清单制度”进行事后监管;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后如果经费仍有结余,那么结余资金可按一定比例留归项目组,用于绩效奖励支出。这些实打实的改革举措,一改以往的管理痛点,大大提高了科研效率。

  南京工业大学机械学院教授周勇军说:“以前是事前监管比较复杂,要经过两道手续,最长时间可能需要两个星期;现在大幅简化报销手续之后,往往由项目负责人直接审批,一天两天就能办成了。”

  江苏省农科院农业科技发展研究室主任张锋介绍,横向项目执行完了以后,扣除掉成本结余的经费,团队可以按照70%进行分配。这些都是真金白银,很大范围地增强科技人员服务产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的积极性。

  “横向科研”管理制度的改革大大激活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成效立竿见影:2019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1600亿,增幅超过30%;江苏高等院校技术合同登记项数23284项,同比增长21.5%。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黄蒙 亓晨 康健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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