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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戳!这些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是官方通过的!
2020/09/02 13:44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发文,公布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2020-2021学年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和江苏中小学生参加的全国竞赛活动项目,并明确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规范管理工作。

  江苏省教育厅提出,严格控制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学生和家长负担。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各地各校不得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也不得组织或动员中小学生参加非学历教育机构等社会组织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除教育部有文件要求外,原则上不以省为单位统一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其他全国性的竞赛活动。各地要加强对竞赛管理政策的宣传,让中小学师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掌握全国和我省竞赛名单,引导中小学师生和家长主动抵制名单外的违规竞赛活动,发现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明确,各竞赛主办单位或组织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一次自查,对以往获奖项目的真实性、独创性进行复核。在复核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健全异议处理机制、监督机制等,对申请参评的竞赛项目严格把关,特别是加强资格能力审查,实施全程跟踪,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

  此外,还要求各竞赛主办单位或组织单位要坚持公益性,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任何费用,坚决做到“零收费”,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培训、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与一些公司挂钩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

  各地要继续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18〕3号)要求,继续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依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交汇点记者 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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