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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报首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典型案例
2021/12/16 19:47  新华报业  

  经江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全面启动,督察组深入一线、直奔现场,查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虚假整改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今天,督察组发布第一批4个典型案例。

  扬州市黑臭水体整治“治标不治本”

  主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12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扬州市开展例行督察。督察发现,扬州市主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又返黑返臭。

  位于扬州市区北部的老人沟,是槐泗河重要支流之一。督察发现,地方整治工作重清淤疏浚,轻截污纳管,老人沟沿线仍存在7个污水直排口,沿江平路2公里长的河段水体明显发黑发臭,氨氮浓度最高为33.4毫克/升,超过地表水五类标准的15.7倍,达到重度黑臭程度。

  《扬州市城市排水与防涝规划》提出,2018年底前建成北山污水处理厂和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但北山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建成投运,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直至2021年5月才正式运行。督察发现,扬州市区现有的2座污水处理厂基本处于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状态。末端处理能力的缺口导致部分区域污水无法全部收集,通过沿河排口直接下河。响水河洒金桥附近一处排口污水大量外排,古运河渡江桥段因污水汇入,水面“泾渭分明”。

  扬州市主城区已建成污水管网约1000公里,部分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等缺陷问题较为突出。这些现象反映出,扬州市对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推进不快,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在黑臭水体整治和长效监管工作上流于形式、责任落实不到位。

  苏州市阳澄湖水源地保护不力

  保护区内存在违规项目和环境风险

  阳澄湖是我省重要淡水湖泊之一。12月,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苏州市督察发现,昆山市、苏州工业园区落实阳澄湖水源地保护不力,利用阳澄湖岸线独有的生态资源禀赋,“环湖开发”“与湖争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贴线甚至围湖造地进行餐饮、旅馆等项目建设。2018年,国家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但苏州市部分地区和部门缺乏动真碰硬的决心,没有从根本上消除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导致整治走过场,至今部分位于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拆除或关闭。

  2019年11月,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连续两天对苏州市相城区的阳澄湖周边农家乐餐饮污染问题进行曝光,引起高度关注。但苏州仅对曝光的“美人腿”和莲花岛上的农家乐开展了清理整顿,昆山市对大量打擦边球直接建在水面上的“水上蟹坊”餐饮污染问题放之任之,甚至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水上餐饮表面整改。督察发现,目前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仍存在约79家违法违规“水上蟹坊”餐饮店,形成伸进保护区的“奇特触角”。

  在苏州工业园区,浅水湾商业街有近200家餐饮水产经营店面,部分店面废水收集不到位,通过雨水管网排放。雨水井水质抽测显示,化学需氧量高达440mg/L,总磷0.86mg/L,分别超湖库地表水Ⅲ类标准21倍,16.2倍;部分店面螃蟹暂养池从阳澄湖取水,污水通过管道直接就近排入阳澄湖。

  淮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不足

  监管不力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淮安市督察发现,该市存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高的问题。省大气专项督察、扬尘专项督察曾于2020年交办的建筑垃圾处理处置问题整改不到位,“散乱污”企业顽疾难消,相关项目规划建设滞后,扬尘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督察组走访发现,淮阴区锦阳花园东侧拆迁工地和清江浦区三庙村拆迁工地,均存在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生活垃圾随意焚烧现象。据调查,淮安市多处工地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堆存不规范。

  不仅如此,淮安市建筑垃圾处置利用企业乱象丛生。淮阴区原渭河路建材工业集中区非法碎石厂被取缔后竟“死灰复燃”,清江浦区淮安大桥下拆迁工地内,建筑垃圾粉碎非法生产线仍有近期生产痕迹,治标难愈,更需治本。

  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是国家法定要求。在洪泽区建筑垃圾消纳中心,督察组发现此地建设运行很不规范,大量砂石物料未覆盖,装卸物料无抑尘措施,厂区车过尘起,抛洒滴漏问题严重。而淮安市筹建中心城区130万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自今年7月开工奠基至今,现场仅建有工地围挡和简易活动板房。淮安建筑垃圾规范化消纳能力薄弱问题亟待解决。

  启东黄海岸滩非法倾倒固废问题突出

  暗红色污水直排入海

  启东市位于长江入海口北侧,海岸线108公里,占南通市海岸线总长的三分之一。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通市开展督察发现,启东市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放任企业在岸滩长期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弃物,暗红色污水直排入海。

  2020年春、夏连续两季度,启东市近岸海域水质均为最差档次“劣四类”。启东市对此认识不足,对岸滩监管失职失责,近海镇岸滩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未办理合法手续,并存续已达数年之久,属地党委政府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流于形式,对岸滩监管缺失,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成“一纸空文”。督察发现,倾倒填埋区域面积约3万平方米,场地内粉尘飞扬,恶臭刺鼻,大量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部分疑似危险废物混杂堆放,场内5000平方米水塘呈暗红色,现场私设软管直通海滩,大量污水直接外排,直接影响周边海域水质。2019年以来,该区域固体废弃物非法倾倒、填埋现象愈演愈烈,新填埋水塘逾9000平方米。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发现放置有“启东沈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标牌的卡车倾倒固体废弃物。

  启东市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不到位,“湾(滩)长制”、“网格化”监管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解决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督察工作。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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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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