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发﹝2020﹞6号)、《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1﹞14号),加强省级层面改革授权,推动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试验任务取得实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在充分调研、反复会商、认真听取意见基础上,联合出台《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省级重大支持事项清单》(苏发改规划发﹝2021﹞1009号)(以下简称《清单》)。此次省级重大支持事项清单的出台,标志着江苏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迈出重要一步,为试验区探路城乡发展差距缩小、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悉,《清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可操作性导向,围绕重点试验任务要求,从试验区改革诉求出发,聚焦基层前瞻性探索面临的主要体制机制障碍,既充分赋予改革自主权,又鼓励基层首创精神,在守住底线、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释放体制机制创新活力。
主要内容方面,《清单》围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科技成果入乡转换、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农民持续增收等5项试验任务,明确提出了28条省级支持事项,主要包括重大项目用地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农业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激励、基金及专项债券支持、GEP核算、生态产品交易、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内容,着重解决改革实践中的共性问题,又兼顾地方特色,给予5区(市)个性支持政策。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沈佳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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