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8月17日,记者从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工作要求,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共同发展、促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富裕,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和农民主体、共同富裕三项基本原则,并提出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增长多元路径基本形成、集体经济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治理优化完善、发展动能持续有力、经营机制规范高效、服务成员和联农带农能力明显提升。
《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四条”新路径、“三个”新动能和“四项”新机制。
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大力发展融合经济,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发展绿色经济,立足实际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等项目。加快发展服务经济,建设村域综合性服务平台,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工程项目、物业等服务。创新发展“飞地”经济,打破地域界限实现飞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
释放改革发展动能,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激活闲置资产增收潜能,推广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经验,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探索在村级资金存放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创新人才引领动能,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干事创业,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构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
鼓励村村“抱团”,发挥集聚效应,实现“强强联合”或者“强弱联合”。深化村企合作,在“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基础上,持续深化村企合作,实现利益共享。探索村社融合,鼓励村集体领办创办生产类、服务类、资源类等各类合作社,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共同发展。规范法人治理,指导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
同时,为强化工作领导,《意见》提出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引进职业化、市场化的经营团队或定向资产委托,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充实农村经营管理队伍,提升经营发展能力。三是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出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奖励激励政策,引导和支持各类人员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意见》鼓励各地加强政策创设,尤其是在探索返乡入乡人员在一定条件内享受集体成员待遇、建立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人员报酬待遇增长挂钩机制等方面要作出重点突破。
下半年,全省还将结合《意见》实施,组织开展“共同富裕 百村实践”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推介活动,选树一批改革有成效、发展有路子的典型乡村开展集中推介,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交汇点记者 吴琼
附:
意见全文:
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1/8/17/art_11977_9977578.html
关于举办“共同富裕 百村实践”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推介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