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由江苏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咨询委员会与溧阳市委、市政府、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专题研讨会30日在溧阳召开。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农村人口结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等快速变化,农民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利益诉求等也发生了深刻转变,乡村治理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对此,溧阳市埭头村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探索形成以“三制”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新机制,即以“参事制”汇集村级民主智慧,以“票决制”规范村级民主决策,以“双评制”强化村级监督考核,促进了农村协商民主制度化和村民参与公共事务规范化。
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强认为,埭头村的“三制”建设坚持了人民性的治理理念,采用了复合型的治理方式,产生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优化乡村民主治理、促进乡村和谐和助推集体经济发展等积极成效。“埭头村的实践表明,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必须以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通过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与农民共治乡村事务、共享治理成果。”
南京市江宁区以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拓展乡村治理内涵,在生态治理、空间治理、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经济发展、富民增收等领域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我们创新实施以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抓手的生态空间治理,全面推动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乡村旅游为融合的农村产业转型发展,持续深化以农村综合改革、激活农村沉睡资源为重点的富民强村行动,构建形成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一体’的新格局,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苏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试点奠定治理基础。”江宁区副区长张玉力说。
省委农办副主任杨天水介绍,我省南京市江宁区等7个县(市、区)获批承担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任务以来,创新农村社区党建模式,丰富乡村民主自治路径,深化乡村社会法治实践,提升了乡村文明水平,加快了美丽乡村建设步伐,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季辉表示,在梳理总结县级试点做法经验基础上,我省加大面上乡村治理工作推进力度,初步探索形成了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展的“1+4+1”乡村治理“江苏路径”。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农业农村部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说,乡村治理在对象上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尊重基层的创造,在方法上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进程,发挥“三治”合力,聚焦突出问题,创新现代治理手段,形成治理合力。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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