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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多家知名超市被检出不合格食品
2021/02/04 17:14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江苏既是食品产业大省,也是食品消费大省,临近春节,年货销售也进入高峰期,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愈发受到消费者关注。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对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我省组织了多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截至目前,省市场监管局今年已公布了5期不合格食品的“黑名单”,共计54批次食品不合格。

  记者注意到,在通告的不合格食品批次中,既有农贸市场、小吃部,也有永辉超市、苏果超市、华润万家超市等知名商超。据悉,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有力维护了我省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第一期(1月8日通告):

  省市场监管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71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冷冻饮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和豆制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镇江市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销售的福瑞系列--京果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淮安市洪泽区永惠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上海金日医药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常州市律鑫保健品厂生产的鹿龟酒(配制酒)(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01-11、2020-09-15、2020-09-18)三批次产品,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三、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阴人民西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内蒙古宏发巴林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羊蹄,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徐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徐州复兴路店销售的标称福州黄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五、徐州市段庄农贸市场赵保民销售的昂刺鱼,诺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六、盐城市大丰区万润达超市销售的标称成武县鑫盛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阿婆(纯奶口味雪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七、苏果超市(海安)有限公司宁海路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江苏海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八、苏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昆山店销售的标称宁波金鼎海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丝,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九、泰兴市嘉福大酒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十、南通市如东彤趣屋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市军梦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肉松味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第二期(1月15日通告):

  省市场监管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40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饮料、饼干和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7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和润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靖江市靖城园宝食品厂委托江阴市正扬食品厂生产的步步糕(熟粉类糕点冷加工),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宿迁市宿城区易购红立亿家福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广东星期八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咖啡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六合龙津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泰州富斯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通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四、宿迁市宿城区刘西永干货店销售的标称盐城凯兴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滨海县吉岗腊味厂生产的肉糜方腿(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五、常州港湾海鲜有限公司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六、连云港市灌南县百禄镇戴氏超市销售的海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七、南通如皋市千宝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和县和兴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八、镇江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学府店销售的标称合肥市金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黑纯芝麻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九、常州溧阳市扬子广场有限公司长城店销售的标称无锡市洪福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吉祥如意步步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高邮北海嘉臣购物广场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镇江丹徒区辛丰惠乐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罗星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罗星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连江第一分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杰林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傻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十三、泰兴市城中吉麦隆超市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常州市武进经发区众达食品厂生产的坚果焦糖沙琪玛,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第三期:(1月21日通告):

  省市场监管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00批次,涉及餐饮食品、水产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及糖果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3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苏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苏州车坊店销售的标称东海县香满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味花生米(油炸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徐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仙游县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生产的海带干(干制水产品),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盐城市大丰区唐延龙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四、盐城市亭湖区瑞之丰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五、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镇江大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惠生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坚果烘焙燕麦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六、盐城市东台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台南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宿迁市洋河镇经典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瓷酒(吉祥如意),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七、盐城市东台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台南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宿迁市洋粮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典貴賓(龍鳯喜宴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第四期:(1月29日通告):

  省市场监管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80批次,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及饮料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8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迁市沭阳县沭城王建友小吃部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二、宿迁市宿城区兹之高早点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三、宿迁市宿城区申文辉餐饮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四、淮安市淮安区城东乡关天培路136号杨梅珍+翔宇市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五、盐城市城南新区鹿鸣路菜场陈纪江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及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六、盐城市人民路市场景玉水产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七、泰州市兴化市苏欣超市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洋河镇平洋酿酒厂生产的蓝花瓷酒(十五年典藏),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八、泰州市兴化市苏欣超市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洋河镇国泰酿酒厂生产的蓝色贵宾酒和红花瓷酒珍藏版(三十年窖藏),酒精度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九、泰州市兴化市唐子华生商行销售的标称常州厨香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十、标称宿迁市泗洪县杰源纯净水厂生产的泉中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十一、泰州市海陵区金洋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常熟市味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格格原味瓜子(分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第五期(2月3日通告):

  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92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酒类、豆制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82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迁市泗阳县来安街道玖号街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南京市江宁区顾莎莎豆制品店销售的老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三、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兴泰调料杂货店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四、盐城市建湖县近湖陈三粮油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含山县正隆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五、镇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花蛤,氯霉素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盐城市东台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台南超市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洋河镇桃花香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宿迁市洋河镇醇粮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七、宿迁市宿城区万得利海鲜行销售的大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八、常州马哥孛罗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州市沧浪区宝灵商行(原苏州晓明制曲)委托古田县程久红粬有限公司生产的优质红曲粉纯天然食品添加剂,色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常州市福记逸高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州市沧浪区宝灵商行(原苏州晓明制曲)委托古田县程久红粬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曲粉纯天然食品添加剂,色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无锡市宜兴新苏南商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常州市武进第二酒厂委托江苏双喜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常州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洪叶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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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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