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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150亿元!明年1月1日起,江苏执行新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
2020/11/03 19:05  交汇点新闻  

  交汇点讯 记者今日从江苏省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省发改委制定出台了江苏电网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印发《关于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0年除高耗能行业以外的工商业用户电费打95折,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

  此次调整电价,主要是为了疏解电价矛盾,支持电力可持续发展。聚焦降低大工业电价,着力减轻制造业用电成本;扩大大工业各电压等级之间的价差,优化电价结构,促进增量配电网项目的发展;进一步降低谷期电价,拉大峰谷价差,充分发挥峰谷电价移峰填谷作用,鼓励储能产业发展;理顺输配电价与目录电价的关系,促进电力市场交易更加规范透明。

  据了解,自2021年1月1日起,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平均销售电价将较第一监管周期分别下降每千瓦时4.55分和0.46分。大工业用电1-10千伏、20-35千伏、35-110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的各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下调3.5分、3.9分、4.5分、5.5分和6.5分。上述政策实施后,预计年减轻我省大工业用户用电成本超过150亿元。

  交汇点记者 沈佳暄

  附电价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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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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